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155 来源: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县域环境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域内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统筹协调解决县域内重点流域、区域及跨区域联防联治工作。
3、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公布总量减排考核结果;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4、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依法开展项目建设环评工作。
6、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管理;组织指导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全县各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人事股、开发管理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股、信访室、法制股(宣教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第二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88.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55.42万元。
(二)支出总计1660.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4.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23万元。
2.项目支出1506.08万元,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506.0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55.42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因年末追加指标本年未实施建设项目,款项未支出。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20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1611
万元,比上年减少922.2万元,下降57%,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指标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2.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660.2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61.21万元,增长316%。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3
万元,项目支出1506.0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0.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其他支出1620.6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2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83万元。
(2)死亡抚恤金18.29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49万元。
11. 其他支出1620.60万元,包括:
节能环保支出1620.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660.2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261.21万元,增加3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13万元,增长44%。项目支出增加1214.08万元,增长416%。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资金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3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减少4.37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3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万元,比2019年(减少)4.37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0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第四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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