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活体宠物邮寄监督管理的建议》(第17号)答复

日期: 2021-04-20 浏览量:198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衣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活体宠物邮寄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网络购物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您提出的问题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国家邮政局对此也高度重视,制定了严格的《禁限寄递目录》,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民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我局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有关制度规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活体动物寄递安全管理,构筑防范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坚固屏障。同时,因为我市邮政业为市级直管,我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邮政局做好如下管理工作。

一是严禁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防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寄递渠道。企业在运输、分拣、投递缓解,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疑似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停止运输、分拣和投递,立即报告公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在进出境邮件快件中,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疑似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海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

二是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要在助力生鲜产品寄递,促进农产品流通和服务保障民生的同时,严格规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活体动物寄递行为,严禁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碍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对于可以寄递的活体动物,要在运输、分拣、投递环节,将内件为活体动物的邮件快件进行有效物理隔离,在确保活体动物邮件快件本身安全性的同时,避免其他邮件快件污染、损毁。在投递环节,还应告知收件人邮件快件的内件属于活体动物,提醒其注意安全防范。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邮递企业总部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职责,监督所属各分支机构、加盟企业和末端网点,严格落实严禁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规范活体动物寄递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危险活体动物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对协议用户交寄的物品类型进行严格查验,坚决杜绝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危险活体动物的行为发生。

四是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危险活体动物行为。

感谢衣铃委员对我县邮政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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