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阜蒙县农村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建议》(第11号)的答复函

日期: 2021-03-07 浏览量:256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尊敬的曹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阜蒙县农村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业发展的关心,我局领导班子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20年8月27日在阜蒙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登载了由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联合签署并于10月1日实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通过网络媒体让广大生产经营者、使用者切实了解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应合理处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利用乡镇赶大集的机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宣传单发放给广大农户、农资经营者手中,并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广大农户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起来由农药经营企业负责回收,从源头上制止了农药包装废弃物乱扔乱放问题,从而改善了我们的生存环境。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假农药、劣质农药和回收的农药废弃物应当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处置费用由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承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不明确的,处置费用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列支”。我县为农业大县,种植面积约500万亩,农药使用量约600吨,由于我县财力比较紧张,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政策及项目支持,尽快落实具体工作。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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