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07 浏览量:196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包艳华代表:
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外卖、快递等车辆安全管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外卖、快递车辆交通违法行车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是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方式改变而出现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
电动自行车的审批、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是由国家多个部门负责,审批是由工信部门负责,生产和销售是由市场部门负责,使用和管理由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负责。首先,由于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界定不清,电动自行车没有进入工信部门的机动车产品公告,所以公安交管部门无法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也无法给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办理驾驶证,因此,无法有效对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进行监管和处罚。此突出矛盾和问题不仅在我县在全国各地都存在。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县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把电动自行车纳入公安日常交通管理,安排路面警力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巡查管控力度,对随意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猛拐、抢道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教育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阜蒙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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