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172 来源:阜蒙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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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果业发展、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林果业发展战略,编制林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2、依据《森林法》、《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管理,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县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4、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5、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林产品工业、多种经营等宏观管理,指导经济林基地和市场建设。
7、为林业、草原以及自然保护区等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教学实训等提供服务;承担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6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4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5%。主要是项目结存。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690.2万元,降低80%,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43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2.项目支出767.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6%。主要包括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36.8万元,降低6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3.6万元。
主要是项目资金未支出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10.4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5万元,项目支出76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6.8万元,降低63%,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3.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万元,占6.4%;节能环保支出57.4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1255.1万元,占87.6%;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占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养老支出92.1万元,主要是人员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职业年金。
3.节能环保支出57.4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7.4万元,主要是退化林项目工程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4.农林水支出1255.1万元,具体包括:
(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20.8万元,林业事业机构544.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60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10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89.3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35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1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02.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3%,主要是造林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项目未做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28.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0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出差燃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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