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112 来源:阜蒙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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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蒙县水利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质量监督及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蒙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697.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485.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6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1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5211.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5370.35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1233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2.项目支出12141.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4%。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和基本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194.5万元,增长197.74%,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5211.75万元。

主要是工程项目资金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万元,项目支出1162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81.2万元,增长185.36%,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3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支出12236.3万元,占99%;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38.7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占0.44%;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占0.25%。

1.农林水支出12236.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3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水利工程建设等1264.7万元;水土保持503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157.8万元;防汛1989.1万元;抗旱100万元;农村水利683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098.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582.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5167.2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资金513.3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3.7万元。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水利局机关年初预算不包含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3.33%,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9.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水价改革、水土流失治理、水管员库管员、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六个,涉及资金三千多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3.1分。今后我们将加强节约意识,发挥项目经费的最大效用,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参评人员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阜蒙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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