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2 浏览量:219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于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阜蒙政发〔2009〕26号)文件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提供办园土地和资源,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是当地乡镇政府,我局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在全县全面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投入资金2800余万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但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仍与标准化幼儿园有一定距离,为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办园环境,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我局下一步在省奖补资金及中央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努力为乡镇中心幼儿园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不断加强配套资金投入,通过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阜蒙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