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202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

日期: 2021-05-25 浏览量:152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招生计划

1.2021年阜蒙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900人,其中阜蒙县高级中学招生730人、阜蒙县第二高级中学招生763人、阜蒙县蒙古族高级中学招生520人(含高中日语起始班30人)、阜蒙县蒙古族实验中学招生495人、阜蒙县育才高中招生992人、阜蒙县英才高中招生200人、阜蒙县圣科高中招生200人。

2.2021年阜蒙县职教中心计划招生480人。

3.阜新市蒙古中学计划招生30人(只招收蒙古族考生)。

二、报考类别

2021年阜蒙县中招考生共分五个类别:

1.普通高中类(含省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民族高中、民办高中)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类(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3.普通中专类(含五年制高职)

4.师范类

5.单独毕业类

各类录取以考生报考的第一类别为主,优先录取。

三、考试工作

2021年中招考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服务中心)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服务中心)制定。

(一)学业考试

根据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阜教发〔2021〕

28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继续坚持将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等动手能力共同作为初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

2021年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蒙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体育、理化实验。

2.各科分数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75分、理化10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7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35分、历史35分),体育与健康60分,蒙生蒙语文100分。理化实验考试实行等级制,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只有成绩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普通高中。

有蒙文卷的蒙生中考总分为700分,其中:蒙语文100分、蒙语口语测试40分。

2020年已经结业的地理、生物按比例折合后计入升学总成绩,其中:地理以满分25分计入,生物以满分30分计入。信息技术考试实行等级制,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只有成绩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普通高中。

2021年汉生中考总分为560分,蒙生中考总分为700分。

(特别提示:为积极适应我省中考改革,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2022年我市中考总分由560分提高至650分,具体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5分、物理和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8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40分)、生物和地理65分(生物35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60分。要求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并做好宣传工作。)

3.各科答卷时间

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外语90分钟,理化12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80分钟。

蒙古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数为100分;汉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数为100分。

4.命题原则和要求

命题原则: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命题标准和范围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

命题要求:

(1)考试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严格控制试题难度,杜绝偏题、怪题,减少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内容题目的数量。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2)试题内容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4)试题数量适当,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5)注重考查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要有体现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内容,占2—5分。

各科考试命题的基本要求详见《2021年阜新市中考考试说明》。

中考结束后,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县教育服务中心)和学校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质量分析工作,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县教育服务中心)于10月份将中考试卷及答案、试题分析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基础(民族)教育办公室。

5.体育考试成绩为60分,其中:30分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测试;30分(平时体育成绩20分、体育健康知识10分)由县教育局负责按有关政策要求提供。

6.考试日期、时间

考试日期为6月28日至30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2021年阜蒙县初中升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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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继续作为初中生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1.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教发〔2018〕35号)及以往相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和认定结果公正。

2.各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将方案和实施细则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加强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实行日常评价、学年评价和毕业评价相结合,严禁用初三最后一个学期的评价作为毕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40%、B等级比例不超过50%。同时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公示、复议制度,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3.各学校要做好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学生档案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与学生监护人无异议后封存,考生报名后任何人不得开封修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与学生毕业档案一起由学校保存。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于6月5日前完成,形成综合性评语和综合素质等级并按要求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备案。

5.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考生升学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志愿;其它学校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四、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详见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市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称市招考办)《关于2021年阜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五、招生录取

阜蒙县按照本县中招政策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负责阜蒙县普通高中(含民族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专和师范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具体负责,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1.招生政策

我县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阜新市2021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阜教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1)定向生录取

阜蒙县高级中学定向生按招生计划100%定向下拨到各初中学校(测算办法是:各校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50%的权重,各校中考成绩及格人数占50%的权重),并按定向指标数、志愿、考生定向资格及考试分数择优录取。今年,定向生将设提档线,参加今年阜蒙县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总计划的12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测算办法:总计划730名X 120%=876名)。各初中学校没有完成的定向生计划由录取部门收回,列入统招计划。

(2)统招生录取

①统招生的录取办法:今年县高中招统招生60名(不包括复读生)。其他高中统招生不受定向资格限制,凡是没有被定向录取的考生,由县招办按照考生的志愿、中考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统一择优录取。

②县内公办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民族高中的录取由县招考办统筹划定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并按照考生的志愿、中考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在平台上统一录取。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市蒙古中学面向两县招生政策不变,报考市蒙古中学的蒙古族考生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阜蒙县非民族一般高中不得招录加试蒙古语文的考生,民族高中可以招录未加试蒙古语文的蒙古族考生,录取时按蒙古族考生标准计算分数。在蒙古高中招生计划内报考蒙古高中日语起始班的考生按分数提前择优录取,报考蒙古高中日语起始班的考生可以兼报蒙古高中的普通班。市育才中学从今年起停止面向阜蒙县招生。

(3)依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市高中、市实验中学、市海州高中从今年起停止面向两县招生。

(4)沈阳第一中学空军航空实验班、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的招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5)全市统一录取结束后,市招考办在“阜新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及“阜新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剩余计划及补充填报志愿时间。在我市参加中考且没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阜新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重新填报志愿,市招考办统一择优录取。其中,县高中补录分数线不得低于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他高中补录分数线以招生录取部门公布分数线为准。

2.学籍审查及有关政策

(1)学籍审查

2021年我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学籍审查及定向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和教育局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学校要组成专门审查小组,学校要吸收毕业班班主任参加,落实责任制,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届所有毕业生学籍进行严肃认真地审查,县教育局审查小组将对各学校上报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核。

(2)有关报考政策

①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专等在校生不准报考普通高中。

②省示范高中不招收初中阶段的复读生。

③定向资格的认定。

本县各初中应届生,且在该校连续读满二年者,享受该校定向待遇。

各学校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标准和程序审查定向生资格,不得制定与以上标准相悖的政策。定向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在校内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1周。凡在定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资格。对怂恿、参与、“造假”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10分录取。对驰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中考,按照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阜委办发〔2020〕8号)文件执行。

军人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按市教育局、阜新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阜新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阜教发〔2015〕3号)文件执行。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文件执行。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办理入学。

以上优待政策以原始证件为准,兼具几项降(加)分条件者,只按高分项降(加)一次。

3.志愿填报

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定向生志愿和统招生志愿两类,由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自己的中考成绩、家庭条件、报考资格等实际情况自主填报。我县普通高中之间考生志愿不得兼报。符合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定向生、统招生志愿;不符合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条件的考生(不含复读生),可填报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志愿;报考其他一般高中,考生志愿填写在统招生志愿栏内。

4.录取原则、办法

(1)录取原则

省级示范高中定向生和统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定向生为第一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公办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民族高中统招生为第二批次录取。   

(2)录取办法

①按定向指标、志愿、资格、录取我县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生

②按志愿择优录取我县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

③按志愿、资格、择优录取一般高中统招生。

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化、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高者优先录取。

(3)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不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志愿的填报方法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请考生详细阅读2021年阜新市中考《考生必读》的详细说明。《考生必读》6月中旬发放。

5.志愿填报、录取及新生报到时间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以市招考办公布时间为准。

(2)高中新生报到时间:7月28日—29日

6.入学收费

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由学校按省(市)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有关文件标准收费。

7.其他政策及要求

(1)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学校不得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前招录学生,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统一录取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录取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

(2)普通高中班额标准为45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提倡小班化教学。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班。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9月30日前完成审核、注册,逾期不予办理。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各高中出现人籍分离、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和招收借读生和复读生。

(3)严禁各高中对中考、高考“状元”和成绩进行任何宣传、炒作。严禁以中、高考成绩评价教师和学校。严禁使用虚假宣传、有偿招生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任何人强迫学生更改报考志愿。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

(4)各初中要认真做好指导考生、家长志愿填报工作,做到正确解读政策,指导到位。

(5)2021年录取的高一新生,是参加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第四届学生,各普通高中要认真做好全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按新高考要求积极为学生提供教育资源和教学服务。

(6)普通高中考生的成绩册、录取通知书一律送达到考生原就读的初中毕业学校,学校要提醒考生和考生家长到学校咨询和领取。所有被统一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时间要求到录取学校报到,凡不报到者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7)各学校要做好考生成绩、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有关中考信息的传达工作。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考生成绩、录取通知书丢失及其它问题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实行同步录取。招生对象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录取工作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各初中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放在与普通中学招生宣传同等重要的地位,认真布署,抓好落实,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向初中毕业生无障碍传递。各初中要做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中考结束后做好初中毕业生去向的统计工作。毕业生去向按升入普通高中、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就业、回家务农等分类统计,统计汇总一式二份,并连同电子表格于9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职教办。

2.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设立了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教育局将以《考生必读》为主要宣传载体,并免费向初中应届毕业生发放,同时通过《致全市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开设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以及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

4.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市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月的时机,全方位向社会开放。围绕“名牌学校、精品专业、优秀毕业生”,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各单位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按照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宣传,不得搞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夸大其辞、误导学生。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

5.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外地学校不能跨市招生,教育行政部门有权拒绝其在当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我县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按照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政策,实行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由市教育局、人社局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一进行,注册入学的学生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入学,由学校组织采集信息,在统一平台上形成录取(注册)信息库。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科、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分别负责办理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和新生注册入学备案手续,分别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职业学校要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在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三)普通中专的录取

由市招考办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录取。

(四)师范的录取

由市招考办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录取。

六、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要严肃招生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有子女升学者不得参与阜蒙县2021年中考工作。

七、以上未尽以及有变化的事宜另行通知

八、以上政策如果与市局有关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市局有关文件为准。

九、本文件的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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