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及疫情防控须知

日期: 2021-10-15 浏览量:240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22日至1023日(上午8:30-11:20 下午13:30-16:30)

    地点: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3、附件4。)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并带原件到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标准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种类)。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附件2:

阜新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疫情防控须知

    为做好我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我市提醒认定人员做好现场确认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

    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现场确认时间为1022日—1023日,提前14天认定人员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要求现场确认人员进入确认点时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确认地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正常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正常进行确认。

    4.考生进入确认地点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

    5.遵守防疫规定。现场确认时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认定机构依据专业评估结果作出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现场确认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

    6.认定人员须及时关注阜新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认定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7.考生对“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认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阜新市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

    最后,希望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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