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7-17 浏览量:16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发〔2021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和协调机制,细化部门间职责,健全部门间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压实相关部门和地方责任,落实好应急预案演练,扎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党政同责的要求,分解任务,依据责任区段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汛前做好各项检查和防汛准备工作,发生汛情,要靠前指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防洪调度指挥的能力,在防汛调度和决策中,要顾全大局,坚决服从省防指、市防指和县防指的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工作重点

(一)河道防汛

    绕阳河东白城子至郭家屯有堤段,由省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县政府组织所在乡镇抢险。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由县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所在乡镇组织抢险。

    1.绕阳河韩家杖子至东白城子无堤河段应保证20年一遇洪水通过,确保护岸工程安全;东白城子至郭家屯段右岸堤防及至兴隆山出口河段应保证30年一遇洪水通过,确保大堤及两岸安全。

    2.八宝海河东围堤、南围堤、务欢池河务欢池桥以下河段,八道河半截塔到哈达户稍段堤防,应保证10年一遇洪水通过,确保有堤段堤防安全。

    3.细河县城段(东关砖厂至高林台河入细河汇流口)应保证50年一遇洪水通过,目前已全部修建堤防。遇超标准洪水,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科学调度,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抢险,确保工业生产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县城北大堤全长4.66公里,东起县结核医院北,西至高林台河,围堤主要功能是防止围堤以北的洪水进入县城,利用堤内排水渠道将洪水排入高林台河。2014-2015年对损毁严重的围堤和排水渠进行了维修加固,其它堤段因占地等外界因素影响维修加固工程暂未实施,部分堤段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遇超标准洪水,由县防汛指挥部科学调度,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抢险,确保县城居民生命财产和工业生产安全。

    5.伊吗图河佛寺水库以下河段,应保证流量为960 立方米/秒洪水通过。水库泄洪按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做好错峰,以削减洪峰对下游河道的压力。

    6.哈拉乌苏河、福兴地河、柳河、阿哈来河、鹞鹰河、押京河、二道河、杜家店河、朝阳寺河、羊肠河、五道桥子河、汤头河、清河、化石戈河、官营子河、于寺河及伊吗图河(佛寺水库以上河段)等河道,应保证5年一遇洪水标准的行洪能力。

    7.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由所在乡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发生超标准洪水,主要河道可采取必要的分洪措施,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指挥和调度,确保重点堤段安全。各乡镇及城市联防指挥部要在主汛期前做出易淹地区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做好避险准备工作。

    各乡镇(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做好河道设障情况排查工作,落实清障责任人。在汛前完成对弃渣、垃圾、阻水林木等各类影响行洪安全的阻水障碍物进行清除,全面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人员安全。

(二)蓄水工程

    蓄水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水库下游群众及重要经济目标逃险躲险预案》依据《关于转发国家防总关于明确水库水电站防汛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汛办字〔2006〕5号)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逐级上报审批。大中型水库的防汛调度权限由市防汛指挥部承担,小型水库的防汛调度权限由县防汛指挥部承担。

1.佛寺、八宝海、碱锅三座大中型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方案由水库所在管理单位制定,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佛寺水库正常运用期汛限水位139.60米;八宝海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64.00米以下,确保安全度汛;碱锅水库要合理做好引蓄水工作,在汛期将水位控制在182.42米以下。当水位距汛限水位0.2米时,关闭闸门停止引水,当洪水超过引水渠的引水承受能力时,立即打开冲沙闸泄洪。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应严格按照市防指批复执行。《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由县防汛指挥部批复,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水库下游群众及重要经济目标逃险躲险预案》由水库管理单位完成修编以后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要严格按照预案执行。

2.小型水库的防洪抢险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由各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编制,县防汛指挥部批复,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运行管理单位完成《水库下游群众及重要经济目标逃险躲险预案》修编并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要严格按照预案执行。

    3.塘坝工程由村委会制定度汛方案和下游受威胁人员逃险躲险预案,报请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各预案和批文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三)城市防洪

    城市防汛主要抓好居民险房的维修、加固、城内排水等防汛抢险工作,由城市防汛联防指挥部制定度汛方案、抢险措施并落实防汛责任人。遇暴雨、大风时,要保证供水、供电安全以及交通、通讯畅通,保证居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安全。确保不造成人员伤亡,保障社会稳定。细河城区段橡胶坝防洪安全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橡胶坝汛期调度运用方案,确保安全度汛。《细河县城段橡胶坝汛期调度方案》由运行管理单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细河县城段橡胶坝下游汛期逃险预案》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由城市防汛联防指挥部组织编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各项预案及批复文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总后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四)涝区排涝

    低洼易涝地区必须充分做好各项排涝准备工作,做到标准内降雨不涝地,超标准降雨不倒房,将涝灾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田排涝工作,负责编制《农田排涝预案》,抓紧做好排水闸站检修、试运转;切实搞好排水沟道清淤,确保汛期排水畅通;要修好排水封闭堤,严防内涝积水相互串通,提高排水效率。重点涝区必须储备机动排水设备,以备涝区突降暴雨,排涝工程无法发挥作用或排涝能力不足时应急使用。建立健全排水站值班制度,涝区乡镇要将上述情况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五)山洪灾害防御

    自然资源、气象、水利部门要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技术支持,加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重点监测区的监测和预报,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作用,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自然资源部门要重点做好泥石流易发区住户情况排查、预警报警措施、群众转移预案和逃险躲险方案的落实情况。山洪灾害易发区所在乡镇要严格按照县、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防御工作,做到明确具体行政、技术、抢险、逃险、监测预警、巡查等各项责任人,明白卡发放到户;做好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及群测群防体系设施的管护工作,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各项落实情况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通过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增强自觉防灾意识,掌握逃险自救方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尾矿库度汛安全。对全县尾矿库坝体稳定性、排洪设施、值班记录、尾矿库容积、责任人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度汛预案落实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避免尾矿库垮坝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工矿企业做好《尾矿库度汛方案》编制、批复和上报工作,按要求报县防办备案。

(六)认真做好抗旱供水工作

    按照有汛防汛、有旱抗旱原则,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抗旱物资储备。有抗旱设施和水源的地区,要确保遇设计保证率的旱情正常灌溉。水利条件较好地区,要保证30天无雨不旱。水利条件较差地区,要确保大旱时人畜饮用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安全度汛,全县成立五个防汛联防指挥部。1、佛寺水库防汛联防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佛寺水库和东梁镇、伊吗图镇、佛寺镇、卧凤沟乡、氟化工产业园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2、城市防汛联防指挥部。由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住建局、城区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3、乡镇各矿防汛联防指挥部。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成员单位由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福兴地镇、太平镇、大五家子镇、东梁镇、伊吗图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4、八宝海水库防汛联防指挥部。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八宝海水库和十家子镇、老河土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5、绕阳河堤防泡子段及涝区联防指挥部。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泡子镇、田家管委会、大固本镇、十家子镇、老河土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各防汛联防指挥部要在6月30日前召开联防会议,落实责任,深入到分管防区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各乡镇、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行政负责人为本区域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水旱灾害救助,对转移受灾安置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负责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应急专家组成员评估险情灾情,提出处置应对方案,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督促、指导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做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协调做好沿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各工矿企业尾矿库度汛方案编制、批复、上报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汇总、上报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分配工作,负责向上级应急部门争取因灾损毁民房重建补助。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防洪工程调度运用。组织河道、水库、排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防汛抗旱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实施。承担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协助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县委宣传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汛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灾害发生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做好危险地区群众撤离和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工作,确保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和调度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抗洪抢险队伍,协调驻军部队支援抗洪抢险,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计划协调等项目审批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粮的落实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防汛物资的存储、更换和日常管理,以及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县供销合作联社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及农业生产资料的筹集和供应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及抗旱所需工业紧急物资的调运。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社会养老机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支持培育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指导乡镇(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及时做好因灾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性救助。做好因灾遗体接运工作。

    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加强指导旅游景区的防汛警示标识、预警设施、避险地点、防汛预案的建设。协调、指导游客的疏散、转移、避险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确保重要文物不受损失。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做好防汛抗旱宣传联动,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防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出现险情时,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发布预警信息。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的调运工作。制定阻水道路、桥涵的清障处理方案和所辖道路、桥涵、排水沟的排水工作。及时抢修道路、桥涵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单位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指导监督全县学校危险校舍排查和改造工作,落实沿河受威胁学校的抢逃险方案。组织全县各级学校开展学生防灾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配合各级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临时避险场所。

县卫健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灾区饮用水卫生,并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住建局要负责城区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城区防洪排涝规划。掌握城区防汛情况,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区防汛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城区排涝工作。组织危房居民撤离及橡胶坝防汛工作,同时配合乡镇组织对水库淹没区、河道行洪区建筑物进行清除工作,在河道及水库淹没区内严禁批建任何建筑物。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河道阻水林木清障的审批和防汛抢险所需桩木的审批。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指导群众科学抗旱自救,重点做好林区及幼林的抗旱及林业灾情调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工作,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乡镇涉农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节水农业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御预案制定、灾害防治等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的风险预警,及时通知危险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组织因洪水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监督指导因洪水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组织消防车辆、冲锋舟为严重干旱区群众提供生活、生产用水等急难险重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贫困乡镇村的水毁设施农业恢复建设工作。负责洪涝灾区特困灾民的扶贫工作和处于洪水、滑坡、泥石流威胁区的贫困户移民搬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督,保障市场稳定。杜绝防汛期间掺杂使假、哄抬物价等违章违法经营行为发生。禁止经营销售被洪水浸淹过的食品,确保汛期流通食品安全。

    县统计局负责配合县应急局做好防汛救灾及有关灾害情况的统计指导工作,并为防汛抢险期间提供相应的基础数据。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预测天气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氟产业开发区、铸造产业基地、农产品深加产业基地、城区街道办事处、田家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防汛工作。落实辖区内各部门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及时启动避难场所,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负责抗灾期间做好全县安全供电。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需要和抢修受害损坏的电力设施,确保防汛机构、防汛通信、排涝、抗旱及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联通、电信、移动阜蒙县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抗旱通讯畅通。保证及时、准确传递水情、工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保障防汛抗旱通信线路紧急抢修,并做好应急通讯预案。

    县阿金火车站负责汛期优先支援运送防汛抢险物料,为紧急抢险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做好本部门防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调运。提出铁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铁路水毁工程,确保运输畅通。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支公司负责做好投保单位和人员灾后理赔工作。

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要加强防汛督查,定期向县政府汇报督查情况。

其它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承担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各乡镇、各部门人、财、物要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二)科学部署,完善应急体系

    1.强化预案管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辽宁省抗旱预案》等预案规定,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预案质量,狠抓预案宣传和演练,在重点防范区要设置必要警示牌,对预案中预警预报方式、避险路线以及灾民转移安置救护、物资保障等具体措施,及时告知公众,提高社会公众自我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不断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要结合工程状况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完善适合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洪避险方案》等。县人武部要制定《民兵抢险预案》,供电部门要制定《电力供应预案》,交通部门要制定《水毁公路抢护预案》,卫生部门要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教育部门要制定《中小学防洪预案及重点地区学生躲险避险方案》,气象部门要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信部门要对各种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制定应急情况下调度方案,住建部门要制定《居民应急供水预案》,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住建、发改等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关预案。各部门、各单位预案及落实的相应责任人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御大洪水的要求,补充防汛抗旱物资,重点储备丝袋、草袋、铁线和木桩。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木桩,防汛物资要有专人负责落实,随调随到,确保应急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专群结合原则,认真调查和掌握社会物资储备资源,加强社会储备。根据防汛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调运预案。在抢险中要就地取材,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解决困难。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汛物资准备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1.要落实防汛抢险专业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群众抢险队伍,积极组织抢险队伍开展演练,增强实战经验。县人民武装部成立由民兵组成的50人抢险队,主要承担灾区群众的抢救、转移、安置任务。县公安局要组建100人抢险队伍,主要负责全县灾区安全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救护专业抢险队,县应急局、水利局、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由干部、民兵、预备役、群众、志愿者等组成的各类抢险队,每支抢险队都要有专人负责,承担各项紧急抢险任务。各类抢险队组建情况(包括抢险队负责人、联系方式、抢险队人员名单、承担任务、组成人员类型、主要抢险设备等),要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落实抢险运输车辆。县交通运输局可根据我县汛期实际情况,随时能调用的有5辆抢险运输车和3台挖掘设备。县公安局和卫生健康局分别落实治安巡逻车,救护车。其它单位也要抽调必要的抢险车辆,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动。各单位车辆调度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要报县防办备案。各乡镇也要按照抢险要求落实相应车辆。

(三)加强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县气象、水利部门要切实做好洪水灾害预警预报,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保证超标准暴雨洪水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特别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预报,不断提高预报精准性、超前性,延长预见期,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提前安全转移提供服务;要根据洪涝灾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密防汛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

(四)宣传引导,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有序向社会通报汛情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对学校、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要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展防汛宣传,使群众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躲险逃险的基本知识,形成全民防灾的浓厚氛围。要加强防汛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做到24小时不空岗、不漏岗,同时,保证领导每天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突发性重要汛情、灾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第一时间统计上报,确保不错报、不漏报、不瞒报。要严格保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任何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努力提高信息采集、整理、上报的质量和时效性,实现上下联动、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县农业农村、交通、供电、通信、教育、公安、住建、水利、铁路等部门按照国家《水旱灾害统计报送制度》要求,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落实灾情上报人员,做好乡镇村级报灾员培训工作,保障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部门灾情统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考核,严肃工作责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城区街道、田家管委会)、各部门防汛值班人员到岗、防汛值班车辆、防汛检查结果、预案上报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城区防汛实施方案》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城区防汛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1年城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县城区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全面统筹兼顾,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基本原则,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安排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城区防汛形势

由于我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滞后,泄洪能力不足,部分居民区无排水设施,如城区出现强降雨和突发性降雨情况,防汛形势将非常严峻。县城防汛是城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城防汛预案,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准备工作,自觉做到思想上早准备,工作上早部署,措施上早制定,责任上早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城区防汛各项工作任务。

三、任务分工

(一)应急时,县城所有企事业单位抽调相应人员按照各自单位分工和本单位、本社区居民迅速开展工作。

(二)负责县城防汛的水利、城建部门都要建立防汛抢险组,随时听候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对汛期县城易出现灾情及居住低洼地区的具体安排如下:

1、三沟酒厂负责中华路阜蒙县段(酒厂门前至玍海西大桥)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烟叶公司北侧居民区

2、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教育路(文化路至园区路)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低压锅炉厂门前

3、县交投集团负责二级路(人民街隆宇市场至发展大街气象局)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隆宇市场北侧居民区、打靶场附近居民区。

4、县林草局负责北关街(北环路老蒙医至北堤坝)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5、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八一路(人民街一中北至繁荣街县刑警队)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营门外河沟垃圾杂物清运工作。

重点地段:机场营门前居民区。

6、县教育局负责繁荣街(南环路建行至县刑警队)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北环路(民族街老蒙医至建新路消防大队)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民族街(北环路老蒙医至河滨路成吉思汗广场)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9、县税务局负责园区路(中华路育鸿花园至北环西引路中国石化)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南环西引路(邮政局至自来水收费大厅)与繁荣街南段(邮政局至阿金大桥)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公安局住宅、农行住宅附近。

11、县民政局负责人民街北段(北环路隆宇大厦至八一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道路上有碍泄洪的垃圾杂物清理工作。

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海新路(发展大街电业局至新邱交界)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3、县应急局负责文化路(三沟酒厂至发展大街电业局)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4、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南环路(民族街交警队至繁荣街建行)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5、县交警大队负责工农路(电业局至东方驾校)、老陶瓷厂北侧住宅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老陶瓷厂附近住宅区.

16、县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人民街(北环路隆宇大厦至阿金火车站)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老阿金大桥南住宅区。

17、县卫健局负责团结街(北环路财政局至湖畔花园)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8、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民主路(繁荣街人民医院至民族街清真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9、县人社局负责光华街(南环路婚姻登记站至交通路京都商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0、县司法局负责胜利路(民族街实验小学至繁荣街阳光小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1、县信访局负责南环西引路(交警队至三沟酒厂)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2、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建新路(东门三角地至热电厂)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3、蒙古贞集团负责世纪豪庭小区及细河治理堤段(即蒙古大院居民区南侧)的排水和防汛抢险工作。此处地势低洼,且仅有部分防洪堤段,如遇大雨由蒙古贞集团负责组织抢险,并负责将居民撤至县高中院内。

24、蒙古贞集团针对蒙古贞宾馆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由于地下车库地势低,遇暴雨,排水管网水量饱和,极易造成地下车库倒灌,引发混电联电事故。为避免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5、蒙古贞污水处理厂安排专人负责细河截流干管入污水处理厂处阀门井汛期阀门开放。负责污水提升泵站养护管理,并保证汛期的正常使用。

26、蒙古贞集团—京都商业广场,针对本单位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由于地下车库地势低,遇暴雨,排水管网水量饱和,极易造成地下车库倒灌,引发混电联电事故。为避免地下车库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7、鑫向阳房屋开发—义乌小商品城,针对本单位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为避免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8、广厦房屋开发—兴荣市场,针对本单位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为避免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9、县住建中心园林部负责细河城镇段1号橡胶坝和2号橡胶坝防汛抢险工作,同时要做好细河城镇段橡胶坝的防汛抢险工作。

30、县城区街道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社区,对住宅区有碍泄洪排水的地段进行清理、整治,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东关村、西关村负责辖区内的排水地段清理整治和防汛抢险工作。

31、县城区街道负责地势低洼居民区防汛工作。城区部分街道尚无排水设施,地势低洼容易积水,要派专人认真做好防汛检查、巡视等各项工作,重点对孤寡、残疾、特困居民家庭进行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居民的防汛自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防汛联防指挥部。

32、县水利局要做好县城北堤坝及细河(县域段)的防汛抢险工作。

33、县城投公司负责发展大街雨水排口、人民街雨水排口的日常管护工作及在建工地人民街北段雨水改造项目汛期安全抢险工作,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度汛。

34、县住建服务中心市政部负责县城排水设施维修和管护。

(1)做好泄洪口的清淤修正工作。排水设施要及时清理、维修,确保洪水顺畅排入细河。

(2)如遇强降雨,下水设施排水重点部位安排专人负责疏通,确保雨水排出畅通。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汛期来临前开展防汛检查工作,明确防汛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做好防汛准备,并将完成情况上报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汛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防汛工作,县政府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将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城区防汛实施方案,配备抢险队伍,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防汛联防指挥部。

加强汛期值班值宿,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亲自带班制度。汛期通讯、供电、住建、卫健、供水、供气、交通、城区、供销、气象等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及车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生汛情时要确保车辆和人员及时服从调遣,对无故拖延影响防汛抢险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单位要做好防洪排涝设施和危险房屋检查维修,遇大雨要动员无加固措施的房屋产权单位或社区街道居民迅速转移。对经多次动员仍未撤离人员,必要时可强行撤离。发生险情,各单位,各部门要服从联防指挥部调度,确保救援及时。必要时可由县人民武装部联系驻军部队救援。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抗灾、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确保调拨供应。

县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的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住建局:传达贯彻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具体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城区防汛预案,成立城区防汛抢险突击队;做好汛前城区管道清淤、排水管道出口检查;负责城区防洪排涝组织指挥工作,抓好城区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指挥调度;负责城区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交接等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准备并检修好城区防汛所需必备物资设备;对城区范围内房屋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危房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检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防汛期间抢险物资大型运输车辆的组织和安排。

县交警大队:负责疏导、指挥城区防汛车辆的顺畅通行。

县工业信息化局:储备好城区防汛物料、雨具。负责所属企业厂区的排水及车间、仓库的汛期安全。

县供销联社:储备好城区防汛物资。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区输变电工程运行安全,线路畅通,确保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期间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危旧校舍的检查与维修,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并制定和落实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方案。

县民政局:负责敬老院的安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老人疏散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城区洪涝灾民的生活安置及救济工作。

县卫健局:成立城区防汛抢险医疗救护队,并配备救护车辆,做好城区防汛期间的抢救和卫生防疫准备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及气象信息。

联通公司阜蒙县分公司、移动公司阜蒙县分公司:负责有线、无线通讯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汛期通信安全畅通。

财产保险公司:做好城区各工矿企业及家庭洪涝灾害的理赔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汛情的及时发布。

各单位家属居住区的防汛工作由所属单位负责,各生活小区由产权单位负责,城区内各社区由城区街道负责,开发商负责各自开发的住宅小区。 其他单位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供水、供气、供电、电信部门要分别制定防汛方案,对其所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汛期供水、供气、供电正常,邮电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指令及时准确传达。

五、工作要求

雨情就是命令,坚守就是使命,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严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有关的防汛抗洪工作。

(一)各单位要严格坚持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在岗,通讯工具畅通,严格交接班制度,确保防汛抗洪工作的衔接。

(二)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坚持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和险情排除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积极主动处理所辖范围内的险情,不得相互推诿。

(四)县政府办督查室督导检查各单位防汛工作,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成员名单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

联防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白福良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总指挥:刘拥政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宋广和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张文远     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 王佳志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立靖     县工业信息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包维东     县教育局局长

              何庆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艳秋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林草局局长

              邓忠伟     县民政局局长

              吴云国     县应急局局长

              王利军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党同亮     县人社局局长

              刘立新     县司法局局长

              罗祥义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白云娥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张宏伟     县税务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李德文     县交警大队队长

李绍壮     县供销联社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董亚峰     县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赵东宇    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本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秀利     县城投公司负责人

吴国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立群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经理

                     中国联通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王和东     中国移动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中国电信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赵冬梅     县财产保险公司经住房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高飞、张本杰、吴国军、李威组成。

联系电话:住建局(8823535)

住建服务中心  (8813066、8817655)


附件2:

                 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姓名

职务

单位职务

岗位分工

白福良

总指挥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全面指挥全县城区防汛和抢险救灾

刘拥政

副总指挥

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

协助总指挥工作,调遣抢险队,必要时负责联系驻阜部队救援

宋广和

副总指挥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全县治安

张文远

副总指挥

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协助总指挥工作,协调各部委办局工矿企业调配物资调用车辆

刘晓伟

成 员

县水利局局长

负责细河和北防洪堤的防汛工作

王海春

成 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协助总指挥工作,重点负责市政设施现场救险

王佳志

成 员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

工作的副部长

负责汛情的及时发布

王立靖

成 员

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储备好城区防汛物料、雨具。负责所属企业厂区的排水及车间、仓库的汛期安全

李绍壮

成 员

县供销联社主任

储备好城区防汛物资

冯  克

成 员

县财政局局长

负责抗洪防洪时期的资金保证

蔺  强

成 员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街道、社区防洪

包维东

成 员

县教育局局长

负责汛期各中小学校校舍维修和各项防范工作

何庆军

成 员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负责县城内四条出口路(繁荣街南段、北段,文化路东段、西段)的路面排水

赵艳秋

成  员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负责抢险期间的卫生防疫和伤员救护

白  蕊

成  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负责教育路(文化路至园区路)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李  文

成  员

县林草局局长

负责北关街(北环路老蒙医至北堤坝)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张宏伟

成  员

县税务局局长

负责园区路(中华路育鸿花园至北环西引路中国石化)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邓忠伟

成  员

县民政局局长

负责人民街北段(北环路隆宇大厦至八一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道路上有碍泄洪的垃圾杂物清理工作


成  员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负责海新路(发展大街电业局至新邱交界)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吴云国

成  员

县应急局局长

负责文化路(三沟酒厂至发展大街电业局)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王利军

成  员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负责南环路(民族街交警队至繁荣街建行)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党同亮

成  员

县人社局局长

负责光华街(南环路婚姻登记站至交通路京都商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刘立新

成  员

县司法局局长

负责胜利路(民族街实验小学至繁荣街阳光小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罗祥义

成  员

县信访局局长

负责南环西引路(交警队至三沟酒厂)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白云娥

成  员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负责建新路(东门三角地至热电厂)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于  鹏

成  员

县公安局副局长

负责防汛设施保护和抢险时治安工作

李德文

成  员

县交警大队队长

负责汛期和抢险时的车辆疏导及调配

高  飞

成  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负责协调分管副局长负责的城区汛期房屋安全、建筑工地房屋安全工作

董亚峰

成   员

县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负责汛情的及时发布

赵东宇

成  员

县域经济发展与招商服务

中心主任

负责抗灾、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确保调拨供应 

张本杰

成  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住建服务中心防汛物资、车辆、人员的筹备调配及城防办公室工作

田秀利

成  员

县城投公司负责人

负责发展大街雨水排口、人民街雨水排口的日常管护工作及在建工地人民街北段雨水改造项目汛期安全抢险工作,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度汛

关  莉

成  员

县气象局局长

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并提供资料

张立群

成  员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经理

负责汛期电力保证

梁  锐

成  员

中国联通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负责汛期通讯保证

王和东

成  员

中国移动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负责汛期通讯保证

冯  亮

成  员

中国电信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负责汛期通讯保证

赵冬梅

成  员

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

做好城区各工矿企业及家庭洪涝灾害的理赔工作

吴国军

成  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

中心副主任

负责城区道路,管渠的排水及办公室工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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