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1-19 浏览量:205 来源:阜蒙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初以来,阜蒙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程序和制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和准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2021年度财政预(决)算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全年报送政务信息96条。年度内,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形式单一、内容更新不及时、“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