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06 浏览量:181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内容,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于2022年4月6日至6月30日开展第二季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公告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选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及数量
1.畜牧渔政方面:检查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共14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家,饲料生产企业共3家;
2.农机方面:检查农机专业合作社18家、农机维修企业18家(详见附表);
3.农业农经方面:检查种子农药生产经营企业22家(详见附表)。
三、检查内容
(一)畜牧渔政执法室检查内容
1.检查养殖场是否按要求及时、详实填写各项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投入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使用违禁投入品;屠宰场是否存在屠宰无检疫证明动物和病死动物、注水注胶动物及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是否备案并随车携带检疫证明;监督各环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2.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及个人是否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GSP证书,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规定摆放药品;检查经营企业及工作人员所具备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处方签销售处方药情况,是否存在销售违禁兽药和假劣兽药等行为。
3.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化验室是否达标,提供原料的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是否使用违禁投入品,各项生产、销售等记录是否齐全,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
4.检查生鲜乳收购站是否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各项记录是否齐全,各环节消毒情况及消毒药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等。
(二)农机执法室检查内容
1.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办理牌照;
2.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进行年度检验;
3.检查农机驾驶员是否办理农机驾驶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章等现象;
4.检查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是否超越范围承揽维修项目;
5.检查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维修记录及报送年度维修情况统计表;
6.检查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是否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等行为。
(三)农业农经执法室检查内容
1.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内容
(1)检查生产经营的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情况;
(2)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农作物种子经营档案;
(3)检查生产经营企业种子标签情况;
(4)检查是否生产经营未经审定或未经登记的农作物种子;
(5)检查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种子委托书、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
2.农药经营企业检查内容
(1)检查农药经营企业所销售的农药是否具有三证;
(2)检查营业场所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之间的有效距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检查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是否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是否具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检查营业场所是否安装并使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入、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检查经营场所遵守并执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注意事项
1.检查组将直接到抽选单位进行检查,不再另行通知。
2.请各抽选单位将相关材料存放于检查场所,如检查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视为无材料。
3.请积极配合完成本季度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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