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7月份行政处罚(非煤矿山类)

日期: 2022-07-29 浏览量:229 来源:阜蒙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同乃铁矿永鑫立井

法定代表人姓名:

高祥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25

违法事实及

处罚依据

2022年7月1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实名举报,同乃铁矿永鑫立井存在主井箕斗升降人员行为,同时提供了视频资料。

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后,确认举报内容真实,违规操作行为存在。经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通知》(阜蒙应急发〔2022〕29号)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同乃铁矿永鑫立井主井

箕斗违规升降人员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阜蒙)应急罚〔2022〕F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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