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8-22 浏览量:176 来源: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全县在建项目工程各参建主体;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情况;2、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程序、依法承发包工程情况;3、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5、工程质量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第二季度检查5家;第三季度检查5家;第四季度检查5家 | 现场调阅审查、勘验 |
2 | 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 | 1、设施安全。2、燃气经营许可证期限。3、充装记录。4、检验报告。5、安全警示标语。6、安全操作规程。7、上岗人员持证情况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每季度一次,每次检查全县27家燃气企业 | 现场检查勘验 |
3 | 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2.物业企业 3.房地产经纪机构 | 1.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2.物业企业: 对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规范物业服务活动,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工作。 3.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均已在经营服务场所上墙悬挂;制作有业务流程图,明确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并上墙悬挂;建立有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登记证书(中房学网站登记)复印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3.《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4.阜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阜住建发[2021]28号) | 第二季度检查7家,第三季度检查8家,第四季度检查9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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