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16 浏览量:725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22年辽宁省耕地轮作实施方案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250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耕地轮作工作,协调推进绿色种植、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农业生态综合治理,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抓实抓牢粮食生产工作。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轮作是统筹推进提升耕地质量和调节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认识耕地轮作制度的重要性,把轮作作为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的制度性安排,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明确重点区域、聚集重点品种、完善技术路径、培育新型主体,扎实推进粮食稳产增产、扩种大豆油料,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为保障粮食和油料供给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以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为首要任务,坚持以优化粮食结构、千方百计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推动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创新举措,提升大豆油料产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探索玉米大豆带状复合技术种植模式,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高要求、更好效果、促进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农产品生产,提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供给能力,协调推进重要农产品供给动态调节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因地制宜,构建合理耕作制度。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立足我县农业生产实际,重点推行玉米、大豆、花生、薯类、杂粮杂豆等农作物轮作,适当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加快构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生产与生态相协调的绿色耕作制度。
(四)示范引领,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坚持全链条、全要素、全方位推进,优先选择规模种植粮食、油料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轮作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水平。引导粮油加工企业与轮作种植区加强对接,提升加工转化能力和效率,实现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带动粮食油料全产业链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轮作规模和技术路径。全县范围内已确权的耕地,轮作面积6.38万亩。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原则,根据各乡镇轮作申请,重点选择基础设施较好、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进行耕地轮作。逐级签订协议,推行一年一签订轮作协议的模式,重点推行玉米、大豆、花生、薯类、杂粮、杂豆等作物轮作,适当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形成合理的种植模式,持续提升耕地质量。
(二)补助标准和方式。按照“谁轮作、谁受益”原则,每亩给予150元补助资金。各乡镇要依据土地确权信息,认真上报耕地轮作地块四至信息,保证上报数据信息和轮作面积的真实性,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轮作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乡镇审核确认的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承担轮作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
四、主要目标
一是加快形成轮作组织方式。探索实行县级统筹、乡镇负责、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格局。鼓励创新组织方式,调动基层和生产经营主体参与轮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快形成轮作技术模式。集成示范一批不同区域生产生态兼顾的耕作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用地养地相结合的技术模式。
五、重点工作
(一)签订轮作协议
县农业农村部门与轮作乡镇签订协议,协议文本一式两份,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轮作乡镇保存。
各乡镇与轮作主体签订协议,明确轮作地块、作物、面积等内容。要充分尊重和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乡镇协议文本一式三份,乡镇及轮作主体各一份,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保存一份。
(二)落实轮作地块,核实轮作种植模式
轮作地块推行一年一签模式,各乡镇严格按照签订的耕地轮作协议书约定的耕地轮作种植模式,做好对实施主体的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按轮作要求进行种植,原则上不得出现毁约、违约现象。由于省级实施方案下达较晚,在落实地块和模式时,轮作乡镇严格按照本方案做好轮作地块上茬种植作物核实工作。
(三)验收及档案整
各乡镇组成验收队伍,及时组织验收,将验收面积核实确认数据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部门。
(四)发放补助资金
轮作试点补助面积和补助资金要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乡镇审核确认轮作面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上报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等。
(五)加强档案管理
各乡镇认真做好耕地轮作项目档案、影像材料等存档工作,特别是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的轮作项目的乡镇,要做好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留存轮作协议、照片等相关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阜蒙县耕地轮作工作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专家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为办公室主任,同时任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组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部部长,农机化服务部部长,农村经济发展部部长,农业技术推广部副部长为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项目总体实施和协调作用,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要保质保量做好项目指导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有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县统筹、乡镇监管、村落实”的督查监管机制,县级对轮作项目指导督查,乡镇对轮作项目核查认定,村级对轮作项目进行落实和实施,杜绝各种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行为,对挤占、截留、挪用及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做好宣传引导。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准确解读相关文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指导服务。根据职责分工,县乡各相关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把耕地轮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认真研究耕地轮作技术模式,做到科学轮作,指导落实好轮作的关键技术,定期组织参与轮作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现场观摩,相互交流,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五)严肃财经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作人员在试点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总结经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轮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归纳经验,探索耕地轮作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政策体系,适时提出构建耕地轮作制度的政策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
关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阜蒙县耕地轮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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