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统计局关于印发《阜蒙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 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 2022-09-14 浏览量:319 来源:阜蒙县统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各企业、各乡镇、局机关各科室: 


《阜蒙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阜蒙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阜蒙县统计局

                      2022年2月25日

 

阜蒙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十四五”时期阜蒙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根据《阜新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阜蒙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阜蒙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阜蒙县建设奠定坚实的统计法治基础,为阜蒙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普法的覆盖率和参与度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系统性和协同性显著增强。统计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领导干部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阜蒙县统计局、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主动学法知法守法的统计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精心筹划宣传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提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的统计资料,以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

(三)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推动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

(四)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时代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特点和统计现代化改革新要求,把握重点、注重关键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创新方法手段扩大宣传影响,用足本县普法优势和特色普法资源,不断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普法宣传中的广泛应用,不断激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作为党员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2.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利用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深入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将宪法、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宪法、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统计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

5.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统计诚信体系。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6.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加大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制定党内法规年度学习计划,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促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不断提高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牢记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8.全县统计调查单位要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推动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学用结合、知行合一,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有效执行;

9.加大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方式,让统计宣传常见常新,让统计法深入人心,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10.要扎实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在全社会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法重点对象

  (一)加强“关键少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

  12.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阜蒙县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形成常态化机制。

   1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清单,促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系统全体人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4.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并作为阜蒙县统计局在岗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和各统计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

15.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培训方式,不断增强系统执法监督人员业务能力。

16.提升全县统计新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开展阜蒙县统计系统新入职人员“统计系统新入职人员法律事务提示手册”发放活动。

  (三)加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7.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过程中,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8.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年定报和统计调查培训的过程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19.利用微信、新媒体推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布统计法治宣传作品,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宣讲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对执法检查企业进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明确行政检查的理由、内容、要求和程序,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等权利。

21.积极推行新入库企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明晰企业的统计法律责任和义务,防范全县新入库企业违法行为发生

  (四)加强社会公众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22.积极开展统计法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法的知晓率。

  23.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24.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统计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

  25.在配合县政府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工作过程中,注重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26.推进“互联网+”普法模式,实现优秀统计法治宣传音视频作品资源开放和共享。

  六、工作具体措施

  (一)制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27.结合本地区统计工作实际,认真执行2021—2025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3月底前报送市统计局。

  (二)压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28.进一步完善统计机构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29.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

  30.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要在统计调查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统计法进企业等活动。

  (三)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机制

  31.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要将有关人选学习掌握统计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33.要将年度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

  34.要积极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主动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35.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36.积极打造具有统计特色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计法治文化长廊。

37.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融合互动,积极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法治宣传体系,有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加大统计系统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推动统计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38.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集中宣传活动,深刻解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9.紧紧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掀起统计普法活动高潮,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推动其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40.组织筹备2023年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撰写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署名文章,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刊发。

  (六)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41.加大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2.县统计局成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县统计调查单位把实施“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统计工作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局长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划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经费保障

  43.积极推进将“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

  44.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统计普法工作一线。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组建工作,建立阜蒙县普法业务骨干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

  45.组织普法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市统计局每年举办培训活动。 

  46.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7.局内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统计调查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按照调查单位职能分工,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争取县司法局、县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支持,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同时,自觉接受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系,争取工作上支持,以保证“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完成。

  (四)开展中、强化监督检查。

48.加强对“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49.定期对本单位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2023年底,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6年初,开展终期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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