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01 浏览量:225 来源:阜蒙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2年下达我县省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4.2万元。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计划安排资50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主要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类,同时也可用于劳动技能培训使用。
支持补齐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类使用,也可用于项目灾情恢复建设。同时也可用于劳动技能培训使用
(二)计划安排资金10.2万元,用于全县原有及新增监测人口缴纳防贫保(保障对象为因病、因灾、因学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低收入的“三类人员”)。
(三)计划安排资金24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委托业务以及项目库建设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二、资金使用计划变更
计划安排资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需进行部分调剂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结余情况,在不违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局党组会议通过后进行变更使用。
阜蒙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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