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

日期: 2022-06-13 浏览量:641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各位家长: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22〕9号)精神,按照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发〔2022〕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县2022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县域内适龄儿童和县域外在阜蒙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2022年县域内小学毕业生和县域外在阜蒙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的小学毕业子女。

(二)报名地点: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统一到阜蒙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时间:小学一年级从2022年6月10日开始,初中一年级从2022年7月18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截止时间:小学一年级到2022年7月10日,初中一年级到2022年8月12日。

(五)报名所需材料:

1.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的学生家长)。

2.报名学生所在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单亲家庭复印父母一人即可,父母其中一人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复印身份证)。

3.新生入学登记表(请提前下载打印,按要求将各项信息填报完整、贴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填表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4.户籍为县域外的学生需家长另行提供以下材料:

(1)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寄住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本人经商的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生工作

我县2022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即办学许可证发证机关)管辖区域内按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提前、跨审批区域招生。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负责。

(一)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未被录取的农村初中一年级新生和小学一年级新生,符合《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阜蒙教发〔2022〕19号)的,初中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到城内公办初中就读,小学新生安排到第一小学就读;不符合《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阜蒙教发〔2022〕19号)的,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未被录取的城内学生按照学区划分,安排到城内公办学校就读。

(二)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教育局适时公布剩余名额,并提供一次补招机会。

(三)被录取后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新生,取消其民办学校补录资格。对双(多)胞胎报名民办学校的可以根据家长的意愿实行捆绑摇号录取。

(四)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接收新生报名。

本通告解释权归阜蒙县教育局,招生入学咨询办公电话:0418—8833027


阜蒙县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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