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235 来源:阜蒙县妇女联合会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时代担负着团结引导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阜蒙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妇儿工委)下设阜蒙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妇联,与县妇联合署办公。
(一)组织完成本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有关工作以及市妇联提出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妇女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地方性妇女儿童规章、制度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五)负责阜蒙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落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妇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一级预算单位阜蒙县妇联。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2.1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5.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91%。主要是妇女创业科技培训费等。
(二)支出总计132.1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8.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1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0万元,资本性支出1.03万元。
2.项目支出43.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82%。主要包括正常离任村妇代会主任补贴、妇女创业科技培训费、妇女儿童工资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原因:年末结余均在零余额账户已被清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5万元,项目支出43.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3万元,占88.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万元,占6.69%;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占4.4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4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4.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87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6.4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6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具体包括:
(1)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相同,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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