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365 来源:阜蒙县信访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21年信访局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2021信访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2021年信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2021年信访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2、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4、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阜蒙县信访局部门构成情况
阜蒙县信访局下设:局长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上传下达、收发文件、复印、接收电话传真等工作)、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接待上访群众,解答群众上访问题)、接待大厅(协调信访案件,会议室)、综合办公室(主要是上级交办的案件处理,网上投诉办理)、督查办公室(对已答复的信访案件进行督导)、驻京办公室(驻京接待信访案件)、档案室(人事档案、信访案件的归档),阜蒙县信访局下设事业单位阜蒙县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242.7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2.79万元,占收入总计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2.61万元,增长34.75%,主要原因是:一、2021年工资及人员经费增加;二、信访形势严峻维稳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43.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7.0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7.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万元。
2.项目支出126.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2.03%。主要包括信访维稳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2.34万元,增长27.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信访形势严峻,信访项目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9万元。
主要是信访项目资金未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1.46万元,降低96.3%,主要原因:按财政要求年末项目资金支付基本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3万元,项目支出126.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52万元,增长85.53%,主要原因:信访救助资金及信访维稳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47万元,占91.1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4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52万元,主要是行政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主要是正常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信访事务121.9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险等各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保险未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3.6%。完成年初预算的8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保险未付。比上年减少3.47万元,下降7.67%,主要是车辆费用未付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2万元,比上年减少4.66万元,增长降低21.5%,主要原因是按财务要求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21.9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85分。
(2)部门评价情况。召开全县(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扭转信访形势。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家信访局仅登记3案次3人次,省、市、县访量大幅度下降,成效显著。二是完善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信访矛盾每月排查、信访信息及时预警、信访案件定期督导等常态我们坚持以彦鸿书记提出的“4+7”信访体系为统领,以全面落实“五位一体”包保责任制为保障,建立完善各项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万元,执行数为1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国家信访局交办我县第一批重复信访治理案件169件,通过国家局审核144件,通过率85.2%,剩余倒流25件已全部上报并通过市局审核;第二批重复访治理案件42件,已上报市局38件并通过审核,上报率90.47%。省信访局交办我县重复信访治理案件44件,通过率100%;百日攻坚案件17件,通过率100%。以上工作均已完成全年任务指标。全年信访机构及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分别为100%、99.89%;办结率为99.96%;信访机构及责任单位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37%、99.26%;信访机构及责任单位参评率分别为89.47%、88.86%。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首先深化预算执行率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信访案件化解能力,上下联动,加强信息预警,落实责任,做好矛盾化解及上访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填报部门(盖章):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 |||||||||||||||||
部门(单位)名称 |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 部门(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 9 | ||||||||||||||
所属单位数量(仅部门填列) | 1 | ||||||||||||||||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万元) | 名 称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小计(1至7项) | 88.6 | 242.7 | 100% | 100% | |||||||||||||
1.财政拨款收入 | 88.6 | 242.7 | 100% | 100% | |||||||||||||
2.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 | 0 | 0.00 | —— | ——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0 | 0.00 | —— | —— | |||||||||||||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0 | 0.00 | —— | —— | |||||||||||||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0 | 0.00 | —— | —— | |||||||||||||
6.上年结转 | 0 | 0.00 | —— | —— | |||||||||||||
7.其他收入 | 0 | 0.00 | —— | —— | |||||||||||||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小计(一+二) | 88.6 | 242.7 | 243.9 | 94% | |||||||||||||
一、基本支出(第1至4项小计) | 88.6 | 242.7 | 243.9 | 94% | |||||||||||||
1.工资福利支出 | 91.72 | 91.72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4.81 | 54.81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4.19 | 95.4 | |||||||||||||||
4.资本性支出 | 1.98 | 1.98 | |||||||||||||||
二、项目支出 | 122.1 | 121.95 | 99.87%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作名称 | 对应项目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执行率 | |||||||||||
重点工作一 | 驻京维稳控访安保 | 122.1 | 121.95 | 99.87% | |||||||||||||
合计 | 122.1 | 121.95 995 | 99.87% |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初设定 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 已基本完成 | ||||||||||||||||
信访矛盾攻坚 | 已基本完成 | ||||||||||||||||
分解目标评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 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 及改进措施 | |||||||||
履职 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信访矛盾减存控增 | 100 | 15 | 100% | 15 | 15 | ||||||||||
信访案件办结件数 | 350 | 9.4 | 94% | 10 | 9.4 | 信访案件正在化解中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100% | 4 | 100% | 4 | 4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2.85 | 95% | 3 | 2.85 | 由于客观原因没能按时完成,正在整改中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100% | 2.85 | 95% | 3 | 2.85 | 正在改进中 | |||||||||||
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依法行政 | 依法行政 | 100% | 2 | 2 | |||||||||||
综合管理水平 | 3 | 100% | 3 | 3 | |||||||||||||
预算 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4 | 4 | ||||||||||
预算调整率小于等于5 | ≦5 | 2.85 | 95% | 3 | 2.85 | 人员调动追加预算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2.90 | 95% | 3 | 2.90 | 驻京专项经费部分未结 | |||||||||||
管理 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100 | 2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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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预决算公开 | 是 | 10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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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支 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是 | 100% | 2 | 2 |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是 | 100% | 2 | 2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是 | 100% | 1 | 1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 | 10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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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规 | 0 | 1 | 100% | 1 | 1 |
| ||||||||||
运行 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4 | 100% | 4 | 4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3 | 100% | 3 | 3 | ||||||||||||
人均公用费用变动率 | 0 | 3 | 100% | 3 | 3 | ||||||||||||
社会 效应 社会 效应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率 | 10 | 100% | 10 | 10 |
| ||||||||||
信访群众投诉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 | 90% | 10 | 9 | 疑难案件正在处理中 | |||||||||||
可持 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率 | 10 | 100% | 10 | 10 | |||||||||||
总评价得分 | 97.85 | ||||||||||||||||
说明 | |||||||||||||||||
结果应用建议 (请在相应选项□内划“√”并在“具体建议内容”栏阐述) |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 具体建议内容 | |||||||||||||||
□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 |||||||||||||||||
□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 |||||||||||||||||
□建议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 |||||||||||||||||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其他建议 | |||||||||||||||||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请在相应选项□内划“√”,如有其他意见请在“总体意见”栏阐述,下同)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 |||||||||||||||||
□规范预算管理 | |||||||||||||||||
□改进业务管理 | |||||||||||||||||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 |||||||||||||||||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改进资产管理 | |||||||||||||||||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 |||||||||||||||||
□其他意见 | |||||||||||||||||
财政 部门 审核 意见 | 具体审核意见 | 总体意见: 业务处室公章 年 月 日 | |||||||||||||||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 |||||||||||||||||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 |||||||||||||||||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 |||||||||||||||||
□改进部门业务管理 | |||||||||||||||||
□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 | |||||||||||||||||
□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 |||||||||||||||||
□改进部门资产管理 | |||||||||||||||||
□改进部门政府采购管理 | |||||||||||||||||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 |||||||||||||||||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 |||||||||||||||||
□对部门(单位)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 |||||||||||||||||
□收回部门(单位)长期沉淀的资金 | |||||||||||||||||
□其他意见 | |||||||||||||||||
注:1.未完成原因包括经费、制度、人员、硬件条件保障等,在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中说明。 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对应项目:部门基本支出无需填列,仅专项资金类项目填列此项。 4.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预算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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