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153 来源: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二)、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和湿地的开发利用。

(三)、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七)、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执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及省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864.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57.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7.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006.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6.4%。主要是项目资金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0045.6万元,降低84.4%,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7864.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5.6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0万元。

2.项目支出7388.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517.40万元,农林水支出5871.0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842.25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没有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0万元,项目支出7388.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42.25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52.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43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4.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7万元,占3.1%;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占0.04%;节能环保支出1517.4万元,占19.3%;农林水支出6089.05万元,占77.4%;住房保障支出12.7万元,占0.1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养老支出50.2万元,抚恤支出191.5万元, 主要是人员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及伤残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63%,决算数大于年初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医疗支出3.2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及风险调剂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6.6%,决算数小于年初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1517.4万元,具体包括:

    (1)退耕还林还草支出37.3万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支出1480.1万元,主要是退化林修复项目工程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4.农林水支出6089.0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2万元,事业机构150.2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344.8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0.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27.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06.1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43.35万元,主要是造林、森林管护等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12.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12.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年初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没有出国经费的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没有公务运行车辆和购置车辆费用的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万元,比上年减少89.4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公务用车及委托业务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和规范林草局及各部门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的沟通、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理顺关系,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做到公正、公平、着力时效的原则,林草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个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直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为局综合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局财务室工作人员完成。

1、2021年整体绩效开展情况

    完善人员类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类项目经费管理,我局组织对“2021年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天然林停伐管护政策项目、森林资源培育补助项目,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其他林业草原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864.05万元。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7864.0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64.05万元,自评平均分96分。

有效利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负责植树造林工作、草原生态修复试点建设工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绿色生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不断满足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需要,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 2021年整体绩效评价总分为96分,其中:

(1)履职效能40分,即整体工作20分和重点工作20分。

(2)预算执行10分,即预算执行率10分。

(3)管理效率10分。即预算监督管理2分、预算收支管理2分、财务管理2分、业务管理2分、资产管理2分;

(4)运行成本10分。即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超编人员5分;

(5)社会效应20分。即生态效益10分、经济效益10分;

(6)可持续性10分,创新驱动发展6分。

(三)、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归集整理,存在未保存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文件日期标注不明等情况。

2、要尽快落实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

3、个别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项目工程资金拨付缓慢,影响项目建设工期。


 

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填报部门(盖章):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单位)名称

 

部门(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数量

16

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 

所属单位数量(仅部门填列)

1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万元)

年初

全年

全年

执行率

预算数

预算数

执行数

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小计(17项)

215.3

7864.05

7864.05

100%

1.财政拨款收入

215.3

1857.3

1857.3

100%

2.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

5.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

6.上年结转

 

6006.75

6006.75

100%

7.其他收入

 

 

——

——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小计(一+二)

215.3

7864.05

7864.05

100%

一、基本支出(第14项小计)

215.3

285.3

285.3

100%

1.工资福利支出

144.4

203.2

203.2

1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1.8

41.5

41.5

1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1

40.6

40.6

100%

4.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

 

7578.75

7578.75

100%

年度主要任务

工作名称

对应项目

年初

全年

全年

执行率

预算数

预算数

执行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国家地方公益林森林资源效益补偿

 

2327.5

2327.5

100%

 

设施

森林资源管理

天然林补偿资金

 

10.9

10.9

100%

社会保障支出

退休人员死亡人员抚恤金

 

190.3

190.3

100%

节能环保支出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37.3

37.3

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森林公安办案经费

 

88.2

88.2

100%

草原管理

草原退牧还林补助资金

 

1480.1

1480.1

100%

森林资源培育

良种培育

 

65

65

100%

森林培育

 

15.9

15.9

100%

森林防火

 

150.2

150.2

100%

森林植被恢复费

 

1263.9

1263.9

100%

自然保护区管理

自然保护区管理

 

206.1

206.1

100%

其他林业草原支出

国有林场补助防火资金

 

1208.35

1208.35

100%

海棠山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审批费用

 

50

50

100%

林场绿化工程资金

 

367

367

100%

国有林场补助资金

 

100

100

100%

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整改资金

 

18

18

100%

 

 

 

 

100%

合计

 

215.3

7864.05

7864.05

100%

年度绩效目标 

年初设定

全年完成情况

目标

基本支出

全部完成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全部完成

森林资源管理

全部完成

社会保障支出

全部完成

节能环保支出

全部完成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全部完成

草原管理

全部完成

森林资源培育

全部完成

自然保护区管理

全部完成

其他林业草原支出

全部完成

分解目标评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全年

完成

分值

得分

指标值

完成值

程度

履职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国家地方公益林森林资源效益补偿187.22万亩

2327.5

2327.5

100%

2

2

效能

 

(40)

设施


天然林补偿资金0.82万亩

10.9

10.9

100%

1

1


退休人员死亡人员抚恤金21

190.3

190.3

100%

1

1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0.415万亩

37.3

37.3

100%

1

1


森林公安办案经费

88.2

88.2

100%

1

1


草原退牧还林补助资金

1480.1

1480.1

100%

2

2


良种培育325万株

65

65

100%

1

1


森林培育

15.9

15.9

100%

2

1


森林防火

150.2

150.2

100%

2

2


森林植被恢复费

1263.9

1263.9

100%

1

1


自然保护区管理

206.1

206.1

100%

1

1


国有林场补助防火资金

1208.35

1208.35

100%

1

1

 

海棠山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审批费用

50

50

100%

1

1

 

林场绿化工程资金

367

367

100%

2

2

 

国有林场补助资金

100

100

100%

1

1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完成及时情况

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

100%

5

5

 

设施

 

工作质量达标率

质量达标

质量达标

100%

5

5

 

总体工作完成率

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

100%

10

10

预算

预算执行效率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864.05

7864.05

100%

10

10

执行(10分)

管理

预算监督管理

预决算公开情况(是否)

全部公开

100%

2

2

效率(10分)

预算收支管理

按照预算要求收入支出

管理规范

100%

2

2

 

管理

 

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100%

2

2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合理利用

100%

2

2

 

业务管理

业务工作按时完成

全部完成

100%

2

2

运行成本(10分)

成本控制成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0

100%

5

5

超编人员

0

0

100%

5

5

社会效益(20

生态效益

改善生态环境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100%

10

10

 

社会

效应

20分)

 

 

 

 

 

 

 

 

社会

效应

 

经济效益

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全国基本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一致

100%

10

10

可持续发展(10

创新驱动发展

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有无)

逐步创新

逐步创新

100%

10

6

总评价得分

96

说明

结果应用建议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具体建议内容

(请在相应选项□内划“√”并在“具体建议内容”栏阐述)

□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建议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其他建议

主管

具体审核意见

总体意见:

部门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审核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意见

□规范预算管理

 

(请在相应选项□内划“√”,如有其他意见请在“总体意见”栏阐述,下同)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主管部门公章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财政

具体审核意见

总体意见:

部门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审核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意见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改进部门业务管理

 

 

□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部门资产管理

 

 

□改进部门政府采购管理

             业务处室公章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部门(单位)的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部门(单位)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注:1.未完成原因包括经费、制度、人员、硬件条件保障等,在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中说明。2.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3.对应项目:部门基本支出无需填列,仅专项资金类项目填列此项。4.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预算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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