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187 来源:阜蒙县总工会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二)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新建企业(新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三)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五)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工会做好县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及 “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县总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七)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送岗位、秋送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办公室:负责完成县总工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文电收发,行政后勤工作。

经审委:对县总工会及基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

组宣部: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建设和基层工会会员会籍管理。

财务部:负责制定全县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归口管理,编制本级工会预、决算,指导监督本级机关及下级工会财务工作。

劳模办:负责贯彻落实劳模相关工作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劳模评选、表彰工作。

维权中心: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承担工会实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帮扶中心:负责困难职工救助工作,下岗职工技能培训,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工作。

网管中心:组织开展网上工会工作。

民管经技部:负责推动实施劳动竞赛、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女工部:负责参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第二部分 阜蒙县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没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没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没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没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没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没有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上年没有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新增劳模大会补助6万元。

(二)支出总计7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没有此项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没有此项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没有此项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没有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新增劳模大会补助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今年没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新增劳模大会补助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6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6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占2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万元,主要是绩效奖励金等支出,此项年初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41.9万元,主要是劳模大会补助和篮球赛补助,此项是追加指标,没有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8.2万元,主要是劳模补贴等支出,此项是追加指标,没有年初预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3.5万元,主要是离休费及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5万元,主要是遗嘱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相同,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没有此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46.3万元,奖励金7.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万元,比上年减少8.6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蒙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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