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0-09 浏览量:152 来源: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县域环境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县域内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县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统筹协调解决县域内重点流域、区域及跨区域联防联治工作。
3、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公布总量减排考核结果;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4、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依法开展项目建设环评工作。
6、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管理;组织指导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全县各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第二部分 阜蒙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6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3.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6.92%。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03.5万元,降低30%,主要原因:项目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76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4.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1万元。
2.项目支出62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90.91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9万元,项目支出624.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0.91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其他支出735.4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1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98万元。
(2)死亡抚恤金支出0.01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15.8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5.85万元。
11. 其他支出735.48万元,包括:
节能环保支出735.4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0。比上年减少8.63万元,下降863%,机构改革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1万元,比上年增加20.78万元,增长(降低)2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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