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23 浏览量:703 来源:阜蒙县旧庙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辽宁昌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辽宁清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阜新市阜蒙县露天矿坑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固块恢复矿山生态环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1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市阜蒙县露天矿坑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固块恢复矿山生态环境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厂址现有矿坑进行填埋,填埋物质为生活垃圾焚烧后固化飞灰,然后对场地覆土和植被恢复,矿坑总占地面积约210亩。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阜新市阜蒙县旧庙镇周家沟屯西北侧矿坑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昌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
联系人:苗华忠
联系电话:1380492393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清远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32-1号
联系人:石阳秋
联系电话:18342370736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次公示链接:http://gs.nen.com.cn/network/zfcg/2022/10/18/436885263185089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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