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修复于寺镇杨家村潜流灌溉区工程的建议》(第13号)答复

日期: 2022-04-27 浏览量:138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佟红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于寺镇杨家村潜流灌溉区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灌溉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修复,以保障其继续为当地群众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作用。

二是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田〔2018〕267号)具体内容,即在充分利用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允许对2011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行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直接建成高标准农田。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同时,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六条内容,即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以及第三章第十条内容,即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在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在完成项区实地测绘和勘察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综上所述,如所述区域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条件,需乡镇申报项目建设需求,待上级批复后予以施工建设。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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