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2-12-27 浏览量:346 来源: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传 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于寺镇本街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

辽宁中科尚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7643.31m2,项目设置床位100张,医院内设有一座两层门诊楼及一座三层住院部等。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科等。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为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废水、洗衣废水、餐饮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统一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由污水运输公司用密闭罐车拉运至阜新市蒙古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细河,待项目周边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企业污水排入附近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水解+生化反应+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能力为60m3/d。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池体采用密闭式,废气收集后(收集效率不低于90%),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0%),经高出屋顶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及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处置;医疗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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