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蒙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六批

日期: 2022-12-15 浏览量:385 来源: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202212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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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5日开始,阜蒙县太平镇奇金台村王*等人在下水泉村南河采砂,审批量是2万立方米,实际采砂量为11万立方米,盗采量达9万立方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阜蒙县

该砂场为审批砂场。采砂河段位于官营子河奇金台、扣卜村。2019年10月11日取得《辽宁省河道采砂许可证》,法人杨文全,开采日期为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许可采量:2万立方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砂场在开采期间确有超采现象发生,开采砂石原料及清洗砂石料约5万立方米。我局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封闭了砂场,对该砂场下达了恢复治理的通知,对违规行为扣留采砂保证金2.4万元及超采砂石料,同时上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此事已立案处理。所采砂石已被公安部门进行拍卖处理。

部分属实

   公安部门对此事已立案,所采砂石已被公安部门进行拍卖处理。目前河道顺畅,行洪无影响。2022年5月太平镇政府已还林,栽植杨树,株行距5×2。

2

X2LN202105010016

阜蒙县富荣镇与苍土交界,李*刚采砂地400多亩,破坏大量耕地和林地,采砂造成河流多次改道。

阜蒙县

(1)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日阜蒙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后发现,举报地块位于阜蒙县富荣镇与苍土乡交界,系阜蒙县人李铁刚的采砂场。现场有采沙痕迹,现场无伐根。

(2)核实情况

经调查,阜蒙县林草局会同土地局水利局到现场勘查发现在阜蒙县富荣镇与苍土乡交界处林地内有采砂迹象。

基本属实

1. 经阜蒙县林业和草原局和阜蒙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国土三调数据库中林地面积1亩,已还林;草地面积0.56亩,已恢复。  

2.针对非法采砂导致部分河道受损问题。阜蒙县对所占河通过友邻水库下游苍土--富荣镇段河道治理工程进行治理,该河段治理项目阜蒙县东沙河(苍土乡至富荣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开始施工,年底前完成水利河道部分的恢复治理任务。

3.县政府将利用现有的滩涂、水面按照已编制的方案打造湿地公园项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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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时任建设镇镇长的宫*波采用不正当手段,挖去农田地表50-100厘米的土壤。2018年,时任建设镇书记的宫*波将新德村位于原石灰石厂附近300多亩农田非法转卖给私人用于采矿。2019年杨家店村村长高*违法将200多亩农田转卖给星光矿业和明远萤石矿。以上问题,曾向阜蒙县政府反映过,但阜蒙县政府以数据不实为由不予受理。2017年7月,杨家店村村长高*在杨家店小东山毁林2015亩,2018年末,将二龙山300亩国家二级公益林非法卖给兴光矿业,破坏生态环境。

阜蒙县


 1
、2016年,时任建设镇镇长的宫*波采用不正当手段,挖去农田地表50-100厘米的土壤。该案件线索涉及地块为2017年阜新昌盛日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占地91.2133公顷建设农业科技大棚。占地地类为耕地88.9568公顷,其他农用地1.1068公顷,未利用地1.1497公顷。建设镇政府、建设村民委员会和阜新昌盛日电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施用地协议书》。根据设施农业备案文件,原阜蒙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阜蒙国土资发[2017]设农备12号)。

2、2018年,时任建设镇书记的宫*波将新德村位于原石灰石厂附近300多亩农田非法转卖给私人用于采矿。2019年杨家店村村长高*违法将200多亩农田转卖给星光矿业和明远萤石矿。该案件线索涉及三家矿山企业:

该三家矿山企业均办理了采矿权手续,并且在有效期内,经我局核实该三家矿山企业不存在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3、反映“2017年7月,建设镇杨家店村村长高*在杨家店村小东山毁林2015亩”一事,地点位于建设镇杨家村东侧小东山,除我局对阜蒙县明远萤石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面积外,未发现有其他毁林和毁坏林地现象;
 4、反映“2018年末,将二龙山300亩国家二级公益林非法卖给兴光矿业,破坏生态环境”一事,地点位于建设镇建设村、杨家村交界处,为阜蒙县兴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区,我局已经对兴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部分属实

阜蒙县兴光矿业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对压占土地进行恢复治理。

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分别对兴光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8日新建项目及2020年6月24日扩采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进行林业行政处罚。企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2.8976公顷的申请,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完成初步审核,并已通知建设单位尽快缴纳植被恢复费,近期可完成审批。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中华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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