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5-17 浏览量:171 来源:阜蒙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时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非遗专项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安排支出是本着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再合理安排其他支出。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您在建议中提到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5‰的比例列入财政预算。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一2022年专项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阜蒙县财政收支规模收支矛盾突出,年初预算可支配财力不能保证刚性支出财政无财力纳入预算,只能在执行中经政府研究解决,建议文化部门向政府提申请报告,待政府研究批准后,财政再筹集资金予以解决。恳请代表能够理解、支持、配合财政工作。
感谢时长军委员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再提宝贵建议。
阜蒙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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