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关于整治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建议》(第63号)答复

日期: 2022-10-08 浏览量:176 来源: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薛雅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计划中。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既通过教育宣传、现场警告、强制拆除等方式进行治理,同时采取区域巡逻持续抓、重点路段集中管、棘手问题联合治等手段建立了抓、管、治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整治区域无死角、整治内容无遗落、整治效果无折扣。

二、工作措施

(一)区域巡逻持续抓。今年年初以来,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县城区划分6个区域,每个区域内都有巡逻队伍,并在日常巡逻中将“清理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列为重点工作内容。按照“整治一项、巩固一项、见效一项”工作思路,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发现一家警告一家,全力遏制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截至目前,共先后开展环境集中治理行动24次,清理商家科私占用公共停车位乱象315处,教育警告商家64家,处理屡教不改商家6家。

(二)重点路段集中管。针对车流量较大的文化路、人民大街、南环路、北环路、团结街、隆宇市场附近、人民医院门前等重点路段,采取多队联合的方式,对个别商家利用反光锥筒、凳子、禁停牌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暂扣挡车器13个、杂物17件,做到了重点路段重点管,易反弹问题重点管。

(三)棘手问题联合治。在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清理过程中,由于部门职责分工不同,导致个别问题出现管控治理有盲区、难度大、反弹快等棘手问题。在职责分工上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位的施划,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管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商家经营手续、场地的审批(个别商家经营物品需要室外场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各企业单位(银行、信用社)均有行业规定。综上所述导致了个别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出现盲区死角。针对这一现象,我单位先后与交警等部门多次联合执法,清理整治非机动车占机动车位12处、占用人行步道经营4处、取缔企业设立行业规定外停车位2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深入巩固私占公共停车位的治理效果,下一步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将私占公共停车位整治作为环境整治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久久为功推进,持之以恒抓好,以“钉钉子”精神落实落细,采取扩大整治范围、采取增派整治力量、加强整治力度、加大整治频次等方式方法,对私占公用停车位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手软,切实将公共停车位还治于民、还用于民。

 

           


     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08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