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3-08 浏览量:173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吴广宾、石桂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农村合作社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及扶持力度,尽快形成农业产业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与指导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是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与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2021年以来,阜蒙县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坚持把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抓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丰富合作内容,增强合作社服务功能,使农民合作社成为产业扶贫的攻坚力量。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规范化建设,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到2023年全县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增加,县级示范社增加到50家,农民加入合作社比例由目前的3.1%提高到4%;成员凝聚力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内在素质和外在能力显著增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快发展,再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全面展开,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我局共指导检查农民合作社80家,从备案登记、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入股资金、成员账户等方面进行指导,共评选23家县级示范合作社,同时重点推进十项工作措施,促进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我县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对选派的70名县、乡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派驻合作社开展规范提升工作;另借助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开展200人的专题培训,以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的形式着力培养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2020年功培训688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约300人参加培训;2021年已完成线上培训300余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100人以上。
三、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宣传工作。利用乡村集市积极宣传《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发展较好、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典型宣传和事迹报道,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工作。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完善县级示范社评定监测指标体系,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将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完善农民合作社信用档案,及时淘汰不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户、省级示范社26户、市级示范社62户、县级示范社36户。
三是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机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合作社辅导员名册并开展辅导员培训,明确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采取包村领导包片、包村干部包社的方式,实行辅导员与合作社结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作用,指导其做好产业发展、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等工作。
四是探索农业产业联合体发展模式。2020年以来,我县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共培育市级示范联合体10家,带动7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三位一体、产业链延伸发展的现代化模式,效果显著。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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