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282 来源: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信息、网站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库及平台,政务信息网、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政府系统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内政府系统子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务新媒体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县政府办、政务保障服务中心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管理和计算机病毒防范、日常维护工作及会议影音设备、视频设备等检查、维护、更换工作。

3、负责为全县机关(不含公检法执法执勤车辆)公务车辆的配备、调拨、调剂、报废提供服务;负责指导、调配全县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与服务;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管理与服务;负责组织全县机关车管干部、司勤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拟订全县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及组织实施;负责整理、管理车辆审批、更新、报废等档案资料。

4、负责审计软件维护和管理,负责审计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负责审计信息化系统网络建设,为全县审计信息化系统服务。

5、负责承担为城镇资源开发利用、沈阜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政务公开、政府公开电话、金融、信访接待及信息、统计普查信息、贫困人口监测、地震预防监测等工作提供保障服务职能。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部、政务网络服务部、政务公开服务部、公务用车服务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二、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9393.84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419.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9.8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29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9.32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关于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6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6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2万元增加4万元,上升幅度为0.3%,上升原因是增加了一台公务用车。

(三)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464.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6.5万元增加28.38万元,上升幅度为6%,上升原因主要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四)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9台,超过50万元车辆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政务保障服务中心尚未开展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