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219 来源:阜蒙县防保站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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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防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县防保站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防保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防保站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防保站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防保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防保站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防保站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蒙防保站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防保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蒙县防保站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辖区居民身心健康,承担建立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及其他多项卫生健康服务工作作。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共有36家防保站,分别为独立机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单独核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防保站

名称

防保站

名称

防保站

名称

防保站

名称

1

蜘蛛山

10

福兴地

19

沙拉

28

紫都台

2

东梁

11

务欢池

20

泡子

29

化石戈

3

佛寺

12

塔营子

21

大固本

30

于寺

4

新民

13

扎兰营子

22

十家子

31

太平

5

伊吗图

14

建设

23

老河土

32

富荣镇

6

卧凤沟

15

平安地

24

王府

33

大板

7

旧庙

16

大巴

25

七家子

34

国华

8

八家子

17

招束沟

26

大五家子

35

阜新镇

9

哈达户稍

18

苍土

27

红帽子

36

城区办

二、阜蒙县防保站部门预算公开表   

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xls

三、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防保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收支总预算1278.07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2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上年持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17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关于阜蒙县防保站202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防保站202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蒙县防保站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防保站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防保站202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情况说明

    2023年度防保站资产总额为326.9万元,其中土地及房屋为136.3万元,通用设备为211件,324.6万元,所用设备均在正常使用。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防保站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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