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251 来源: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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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县县域经济发展、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方针、政策,为县域经济发展、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服务。

2、为县域经济发展制定政策、规划、重大问题研究、发展环境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落地、任务指标考核等工作提供服务;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作提供服务。

3、为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企业、新能源项目建设和前期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4、为收集、储备、包装、推介项目提供服务。为项目调度、汇总、通报工作提供服务。为协调平衡重大项目用水、供电、征地、环保等项目建设问题提供服务。为入县级库项目审查论证、重大项目评估论证、项目考核验收等工作提供服务。

5、为信用信息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提供服务;负责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承担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部

负责中心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信息等日常工作;承担财务、人事、资产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培训考核、队伍建设、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负责信访、综治普法、老干部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2、县域经济发展部

为县域经济发展制定政策、拟定规划和重大问题研究提供服务,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落地、任务指标考核工作提供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域经济发展的其他工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项目考核工作提供服务。为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做好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其他工作。

3、新能源产业部

为新能源项目前期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数据采集和资源评价等提供服务,协助项目单位办理核准、征地、拆迁所需的相关手续;为新能源产业工作提供服务,为风电场项目、风机制造业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生物质能发电站项目建设等提供服务;为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招商引资落户的新能源企业做好服务性工作;及时完成新能源产业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能源产业的其他工作。

4、项目工作部

为项目调度、汇总、通报工作提供服务;为协调平衡重大项目用水、供电、征地、环保等问题提供服务;为入县级库项目审查论证、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评估论证提供服务;为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提供服务;举办各类项目工作培训班,为发布项目信息提供支持;对全县各类资源、资产的调查和整合提出建议;承办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项目建设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二、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62.2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52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关于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34万元。

(四)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1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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