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385 来源: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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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2.为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提供服务。 

3.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4.承担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校舍维修、教学装备计划的实施和指导工作。 

5.负责全县中小学书刊发行工作。

6.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常见病预防、治疗;指导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

7.承担全县教育系统各类档案管理、收集、鉴别、整理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教育服务中心共设8个职能部门:1、综合服务部,负责中心日常的党务、政务等工作。 2、教育督导服务部,为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提供服务。3、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为全县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升学统一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的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等工作提供服务。4、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部,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校舍维修、教学装备建设计划的实施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工作;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教辅材料的正定和发行工作;负责档案材料管理、收集、鉴别、整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5、教研部,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教学评估、课程与教材建设等方面工作。6、培训部,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体教师培训及跟踪考核等工作。7、信息技术部,负责电化教育的研究工作,电教教材的建设工作,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工作等。8、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指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各类社会资源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实践教师业务培训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一级预算单位)

二、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854.7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6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增加135.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97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①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4万元,上升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三)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2.32万元。

(四)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2023年占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1台,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教育服务中心尚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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