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教育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3-01-13 浏览量:250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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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教育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各类学校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对所属单位和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价。

4.管理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5.负责县域内初中以下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6.负责语言文字有关管理工作。

7.管理教育局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及使用计划;监督审计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全县校舍维修计划并分级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教师、校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调配、招聘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做好助学贷款和贫困生就学资助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局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直属单位校级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考核等具体工作,同时配合县委做好局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规划、预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单位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县委统战部做好局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政绩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文字综合和文秘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协调、督办工作;协助局各室组织筹备大型会议、活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档案晋级,文件收发、传递、归档及信息报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及综合性会议等准备工作;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的调研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局内各股室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制定我县教育部门财务政策、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局直单位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的核算、监督、管理;负责校舍维修计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装备投资计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审查局直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局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2)人事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行政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教育系统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并指导聘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劳保福利工作;协调工伤医务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3)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发展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管理、改革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课程与教材管理工作;负责初中结业、毕业及升学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县中考政策制定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育教育、训练及课外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大型体育赛事;负责全县中小学国防教育;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军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前教育(包括民办学前教育,下同)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管理和考核办法及规章制度;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幼儿园教材的管理;组织开展四星级及以下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负责学前教师队伍培训;按有关要求做好园所安全教育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4)民族教育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制订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学校课程和民族教材管理;协调落实有关少数民族教育的招生考试、干部和教师的培训等有关事宜;开展民族教育教学活动;综合管理少数民族学前、基础、中等和成人、职业技术教育;按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5)职业教育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与综合管理全县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制订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布局调整;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全县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初中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教育与再就业培训工作;规划、管理和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社区居民、农村农民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指导和监管工作;按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安全教育工作。

(6)安全和信访办公室。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全县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培训;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教育局机关(一级预算单位)。

二、阜蒙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蒙县教育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三、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蒙县1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等支出。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72.11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增加23.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75万元。

(二)关于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上升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三)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2.11万元。

(四)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蒙县教育局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0台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教育局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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