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关于2023年4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3-04-13 浏览量:178 来源:阜蒙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4月13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0418-6360797

传真:0418-6360797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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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辽宁众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应急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环阜蒙审〔2023〕6号

2023.4.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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