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4 浏览量:230 来源:阜新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边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整改任务:
6家燃煤发电企业17台机组按省市要求应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进驻期间,尚有3家企业7台机组未完成改造。
二、整改目标:
完成7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三、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12月底,完成阜新盛明热电1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情况:阜新盛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8月 25 日开展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其中#3 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竣工。#1 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改造施工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日期: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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