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3-08-28 浏览量:372 来源:阜新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阜蒙政办〔202323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合规性审核意见》要求,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确定从市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落实阜蒙县2023年4个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第二批实施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以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项目主体。

二、项目批复后必须于当年930前实现工程竣工民宗局统一聘用第三方监理公司验收项目严格按照项目代理公司设计的工程内容建设施工

三、各乡镇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监管到位、核算到位。项目审计结算由项目代理公司统一负责审计结算,监理费审计费等项目管理费用由县民宗局统一支付。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行为的发生。

四、项目选址、项目土地性质、项目涉及拆迁等补偿事宜由项目所在地村镇负责;出现阻工项目纠纷等问题无法进行项目建设情况时,项目资金由县民宗局负责收回并做另行安排,保证项目当年实施当年竣工当年达产达效。

 

附件:2023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2023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类别批复资金
1花生产业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老河土镇

人民政府

老河土镇敖龙村产业发展50
2大青山旅游开发(第二期)项目

蜘蛛山镇

人民政府

蜘蛛山镇青山村产业发展15
3安达草原建设项目佛寺镇人民政府佛寺镇佛寺村产业发展12
4路基改造项目东梁镇人民政府东梁镇吐呼鲁村改善民生23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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