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4 浏览量:129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阜新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服务师生、安全第一、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提高快速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师生人身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监管岗位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立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及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品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品配送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明确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预防与控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4.快速反应。学校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准确有效处置。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吴琼(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何敬坤(教育局副局长)
顾元秀(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小组成员:肖继东、吴兴、张海军、刘明臣、连凤翥、郑慧茹、初艳红、安微微、李雷、敖景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保健所。
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县直属学校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县直属学校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2.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1)应急抢救领导组:
组 长:何敬坤 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肖继东 保健所所长
职 责:负责指挥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及时向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置工作情况。
(2)应急抢救现场组:
组 长:肖继东 保健所所长
副组长:刘明臣 教育股股长
连凤翥 民教股股长
郑慧茹 学前教育股
职 责:事故发生接报后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行动;协调医疗部门的救援工作;了解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及事故中伤亡人数的统计,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3)现场保卫组:
组 长:张海军 学生与安全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敖景春 人事股股长
职 责: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负责组织监管学校(单位)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公安、卫生监督部门取证。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安微微 宣传委员
副组长:吴兴 办公室主任
职 责:协助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对社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群众,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5)监察组:
组 长:李雷 政绩考核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初艳红 督学办公室主任
职 责: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程序
及时、准确地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县学校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一)等级划分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报送程序及处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分较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1)较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报送程序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紧急情况,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在1小时内将掌握的情况向县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果情况复杂,一时排查不清楚,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报送有关信息。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全面地续报较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应根据需要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紧急信息报送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基本情况后,再书面报告,但在任何情况下电话报告均不能代替书面报告。
(2)一般信息报送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报县教育局,最迟不得晚于事发后2小时。
(3)学校在向县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基本原则,迅速果断处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本校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 如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拨打“120”、“110”电话请求援助。或与附近医疗联系,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救治。
(2)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收回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3)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食品留样、进货单,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等。
(4)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5)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教师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要先查验记者证(按编号在网上查询),由学校确定的专门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宣传部和区社会事业局通报情况。
(6)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内容
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报送的档案资料。对缓报、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1.学校一旦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校长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电话:8802842)。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处置好所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疾患人员的痛苦,确保疾患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将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阜蒙县教育局,2小时内将中毒事故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转治危重疾患病员,稳定事故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好其他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饮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资的筹集和发放等工作。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1.事故救助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长的应急处置指挥命令,听从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2.事故发生后,小组成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救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八、责任追究
1、根据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结果,形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总结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市领导小组结案。
2、对在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办公室电话:
8822344 8802842
阜蒙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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