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219 来源: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城区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区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城区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城区街道办事处为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拥有相当于乡镇和城市街道领导和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务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职权、开展工作。
(二)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组织开展城区街道人大代表团开展各项活动;依法联系本辖区产生的县人大代表,开展监督、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指导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能;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自身素质。
(三)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事务拥有管理权。城区街道办事处对县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防保站、土地所、法庭等事业单位实行监督管理;对司法所实行街道办事处和司法局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以上单位主要领导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鉴定应征求城区街道党工委的意见。驻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协助做好社区工作。
(四)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小区规划和公益性事业建设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参与县城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小区开发建设时,应征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小区开发建设要有利于城市长远发展和管理。
(五)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应承担协助城乡建设局做好物业管理的职能。
(六)城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经济建设拥有组织实施权,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方力量,发展工农业生产和第三产业。
(七)城区街道办事处对东关村、西关村、果园和社区建设拥有组织实施权。认真做好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根据县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总量的增加,在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行。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22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316.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16.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4.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1.3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316.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86.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9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29万元。
2.项目支出1528.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05%%。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32万元,教育支出4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9.7万元,农林水支出14.9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1.3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21.23万元,降低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46万元,项目支出1528.53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1.3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经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0.7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6.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05万元,占42.26%;教育支出42.57万元,占1.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38万元,占52.08%;卫生健康支出0.54万元,占0.02%;农林水支出66.14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占0.88%;其他支出1.49万元,占0.0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0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77.73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1.32万元,主要是其他项目支出。
2. 教育支出42.57万元,主要是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39万元,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34.35万元,主要是拥军优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69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就业补助138.56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4)抚恤366.39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等支出。
(5)社区福利19.41万元,主要是老年福利。
(6)残疾人事业44.4万元,主要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7)最低生活保障483.17万元,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8)临时救助10.3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支出。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9.2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0)其他生活救助33.92万元,主要是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0.54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54万元,
5. 农林水支出66.14万元,包括:
(1)农业农村支出4.27万元,主要是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和农业生产发展。
(2)农村综合改革51.2万元,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3)目标价格补贴10.67万元,主要是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20.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1.4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5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29万元,比上年增加44.99万元,增长21.0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维修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0.33万元,自评平均分85.71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情况,没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老红军(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阜新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