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262 来源:阜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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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管理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阜蒙县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8.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9.职能转变。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10.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11、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功能;承担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负责实施县域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服务性职能;承担工伤保险等相关服务性职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结算基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09.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09.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87.11万元,降低42.52%,主要原因:一是公益岗工资减少;二是农民工保障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2009.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18.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5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7.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5万元。
2.项目支出591.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42%。主要包括劳动保障监察维稳资金、公益岗人员保险和补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53.34万元,降低43.59%,主要原因:一是公益岗工资减少;二是农民工保障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42万元,项目支出591.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53.34万元,降低43.59%,主要原因:一是公益岗工资费用减少;二是农民工保障金费用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9.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22万元,占93.85%;卫生健康支出11.18万元,占0.56%; 农林水支出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37万元,占4.55%;其他支出21万元,占1.0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2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8.83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及人员调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11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84.2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195.16万元,主要是发放农民工维稳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0.6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798.6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支出。
(7)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31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03.1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等费用。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数量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等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8.8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19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36.7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人员缴纳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61.42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岗人员工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3.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1.9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伤残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11.1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76万元,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2万元,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3. 农林水支出0.02万元,具体包括: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0.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1.3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1.37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支出。
4. 其他支出21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1万元,主要是发放2020年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人才安家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3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8.93%。完成全年预算的38.9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公车非正常支出。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26%,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车辆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4万元,比上年减少1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车不正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65.17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2022年“履职效能”、“预算执行”、“管理效率”、“运行成本”“社会效应”等绩效指标都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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