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34 来源: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福利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2、承担为社会养老机构孤残儿童收养教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退役士兵就业指导、落实国家殡葬火化改革相关政策等提供服务保障职责,

3、负责建立服务对象个人档案,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4、负责全县救助工作,负责境内遗弃的孤残儿童、弃婴及精神病儿童的收养;负责对所有收养的孤残儿童的抚养、幼教和成人前的教育;负责所收养孤残、精神病儿童的医疗、护理和康复工作;开展孤残儿童养、治、教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档次;加强对孤弃儿的培养教育,帮助儿童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奉献社会;维护儿童基本权益。

5、负责对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及困难家庭中影响主要劳动力无法外出务工失能、半失能老人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情感关怀等服务。

6、未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介绍工作提供服务;建立退役士兵人才数据库,未退役士兵就业搭建平台;负责收集社会劳动用工信息,及时向退役士兵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服务。

7、负责全县及周边地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提供殡仪服务场所等服务。

8、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做好全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为全县新申请和现有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就业、保险、房产、金融、工商、税务、公积金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对提供服务;开展信息交换和对比;做好核对信息保密和信息接待工作。

9、为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补(发)结婚证、办理离婚等业务提供服务。

10、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级预算单位:

1.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阜新县民政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61.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1.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9.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6.03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增多

(二)支出总计661.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1.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9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7万元。

2.项目支出470.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03%。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及就业、社会福利、临时救助及特困救助供养等业务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7.95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59.19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6.35万元,特困救助供养支出116.11万元,其他生活救助0.7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9.8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56.03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增多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今年没形成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6.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务决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年底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5万元,项目支出470.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03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增多。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24万元,占96.99%;卫生健康支出0.91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占2.8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9.5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3)就业补助0.99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4抚恤4.09万元,包括死亡抚恤等支出。

5)社会福利159.19万元,包括老年福利等支出。

6)临时救助16.35万元,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16.11万元,包括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8)其他生活救助0.73万元,包括其他城市及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0.91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9.8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0%。完成全年预算100%比上年减少0.51万元,降低12.75%,主要是今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运行、维护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运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1.93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决算中不涉及具体项目的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并将绩效评价整改通知书下放给各下属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按时提交整改资料。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阜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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