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87 来源:阜新县商务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县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相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定引进企业(项目)履约情况,协调政策落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度、汇总、统计、监督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协调组织我县参加县外的区域合作和贸易合作活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我县与域外合作组织联络与合作;组织协调招商网络渠道(包括招商顾问和联络员)的联络和管理。

4)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县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5)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负责全县进出口业务的统计上报。

6)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起草全县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8)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阜蒙县突发事件,保护境外阜蒙县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县内涉外突发事件。

10)拟定阜蒙县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国家、省、市审批的县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11)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案件。

1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业、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14)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1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16)负责组织县内企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展会工作,推动阜蒙县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室)招商办公室(外经外贸办公室、行政审批室)

服务业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商务局,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27.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7.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7.4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社保费基数调整后,社保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227.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0.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927.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6%。主要包括招商引资疫情资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8.2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招商引资疫情资金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18万元,项目支出927.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26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招商引资疫情资金商务招商电商平台会务费等业务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商贸支出435.52万元,占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16.02万元,占1.3%;商业服务业支出738.91万元;占60.2%;住房保障支出14.84万元,占1.2%。

1. 商贸支出435.52万元,具体包括:

商贸支出435.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卫生健康支出16.02万元,具体包括:

生健康支出16.0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商业服务业支出738.91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738.91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疫情资金、商务招商电商平台会务费等业务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4.8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14.8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会务及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7.33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商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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