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96 来源:阜新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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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三)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处理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质量监督及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5、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中央和省、市投资计划建议,组织提出省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拟订水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2、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县内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洪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简政放权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县级水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本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督促检查水利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水利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拟订全县县际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948.3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48.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4.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3.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133.47万元,降低6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4948.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
2.项目支出4767.7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4%。主要包括农林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916.37万元,降低61.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4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53万元,项目支出4767.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33.47万元,降低6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4.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万元,占0.47%;卫生健康支出0.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占0.19%;农林水支出4713.10万元,占99.3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养老支出21.5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抚恤支出0.63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0.20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及风险调剂金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4713.10万元,主要包括:
行政运行149.24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4.4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978.50万元、水土保持800.68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22.98万元、防汛275.96万元、农村水利6.99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560.74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34.5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39.09万元,主要是水管员库管员工资、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支出203.9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无此项。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3.6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此项;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2.06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 部门评价结果。
完善人员类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类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做到零误差无疏漏。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03100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10921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142.06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142.06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165.57 | 165.56 | 100.00% | 20 | 20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14.96 | 14.96 | 100.00% | 20 | 20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保障人员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 目标2: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 目标3:加强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 | 一、保障人员支出和单位正常运转,已完成 二、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支出,已完成 三、加强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社会效应 | 社会效益 | 社会公众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知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在职人员经费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 制度完善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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