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74 来源:阜新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阜蒙委办20212号,原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更名后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原有人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保持不变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扶贫表彰评选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开发指导室。贯彻执行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乡、村的扶持标准;负责协调“五个一批”扶贫工作;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住建部门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承担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指标任务分解,协调开展贫困退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全县扶贫开发政策。

社会扶贫室(金融扶贫室)。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定点扶贫、行业扶贫工作,组织驻村工作队开展扶贫工作;负责社会扶贫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协调推动金融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动态监测;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培训工作、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督查考核室(资金监管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909.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909.0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9.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103.48万元,降低17.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9909.0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9.7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万元。

2.项目支出9719.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09%。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公益岗团意险、防贫保险、建档立卡公益岗人员工资、巩固脱贫成果监测经费、小额贷款贴息、到户种养殖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103.48万元,降低17.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乡村振兴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万元,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0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5万元,项目支出9719.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3.48万元,降低17.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乡村振兴项目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01.6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4%,项目支出无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9.0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万元,占0.32%卫生健康支出6.66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9860.14万元,占99.51%;住房保障支出10.25万元,占0.1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8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93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后,为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5.24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和丧葬费支出,年初无该项预算,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指标。

2.卫生健康支出6.6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66万元,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指标。

3.农林水支出9860.14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140.8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基本运行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绩效奖金、升档晋级工资等。

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9719.34万元,主要是建档立卡公益岗团意险、防贫保险、建档立卡公益岗人员工资、巩固脱贫成果监测经费、小额贷款贴息、到户种养殖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年初无该项预算,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下达建档立卡公益岗团意险、防贫保险、建档立卡公益岗人员工资、巩固脱贫成果监测经费、小额贷款贴息、到户种养殖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10.2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追加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万元,降低10.5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以及厉行节俭,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6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92.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8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67分(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2.3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022年扶贫支出”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未发现任何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022年扶贫支出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08万元,执行数为6356.8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加快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2022年扶贫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4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加快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未发现任何问题。

4.财政评价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jpg


预算政策(项目)绩效自评6808万元.jpg

预算政策(项目)绩效自评1500万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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