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49 来源:阜新县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开展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在全县城镇建成区内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工商、水务、食药监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实施以县政府确定的行政处罚权目录为准。

3、负责对乡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全县重大综合或专项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诚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5、负责建设诚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理清职责边界;负责制定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6、负责依法建立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7、负责建立诚征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等。

8、负责全县城镇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证件管理、服装标识管理、执法文书管理。

9、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823.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3.3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2.43万元

(二)支出总计823.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84.6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4万元。

2.项目支出38.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12.43万元,降低33.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85.1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27.2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5万元,项目支出38.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2.43万元,降低33.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85.1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27.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3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8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1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678.38万元,占82.2%;住房保障支出53.11万元,占6.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0;

2)抚恤支出2.89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678.37万元,主要是城管执法639.6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53.1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53.11万元,完成年出预算的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7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7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0%。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比上年减少7.25万元,下降15%,主要是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费用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7.46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办公经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2.45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情况,没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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