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83 来源: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草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草业发展、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林果业发展战略,编制林草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二)依据《森林法》、《土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林地管理,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
(三)指导全县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四)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五)检查、指导、组织、协调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负责林产品工业、多种经营等宏观管理,指导经济林基地和市场建设。
(七)为林业、草原以及自然保护区等资源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教学实训等提供服务;承担林业和草原执法工作。
(八)机构设置
综合服务部、种苗和技术推广服务部、林草执法部、国有林场服务部、草原管理服务部、工程建设部、森林资源管理部、林业生物防治部、自然保护地服务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355.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55.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667.11万元,增长532.34%,主要原因:一是8家国有林场纳入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本年新增加国有林场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经费财政拨款收入3616.11万元。二是增加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等收入51.93万元。
(二)支出总计4355.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04.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8.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4万元。
2.项目支出51.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主要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3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60万,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1.0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662.01万元,增长527.7%,主要原因:一是8家国有林场纳入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本年新增加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二是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比去年略有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05万元,项目支出51.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2.01万元,增长527.7%,主要原因:一是8家国有林场纳入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本年新增加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二是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比去年略有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5.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5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4158.05万元,占95.46%;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占1.04%。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72.0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6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11.10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79.50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项)78.14万元,伤残抚恤(项)1.36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0.33万元,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0.6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支出(项)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1.27万元,主要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8%,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4158.05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2697.82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项)269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支出(款)1460.23万元,主要是事业机构(项)1409.23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45.4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项)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省统一核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省统一核减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6.52万元,下降32.6%,主要是全省统一核减三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用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9.04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未对2022年度项目绩效开展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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