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130 来源:阜新县第三中学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直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和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阜新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学制3年,开设教学大纲规定课程;向本县高中和其它中等技术学校输送新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要求,纳入我校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三初级中学,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847.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09.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9.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6.其他收入38.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7%。学生课后服务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5.38万元,降低3.42%,主要原因:2022年8月起我校与阜新县第一中学合并,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847.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84.1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5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6万元,资本性支出1.14万元。
2.项目支出63.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4%。主要包括学生营养餐补助、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与上年保持不变。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5.38万元,降低3.42%,主要原因:2022年8月起我校与阜新县第一中学合并,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今年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98万元,项目支出63.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3.58万元,降低5.41%,主要原因:2022年8月我校与阜新县第一中学合并,9月起无七年级新生,对应的学生营养餐、公用经费等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9.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475.75万元,占8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0万元,占11.27%;住房保障支出129.78万元,占7.17%。
1.教育支出1475.75万元,具体包括:
(1)初中教育1303.8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71.86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餐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5.26万元,主要是退休教师取暖费和在职教师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抚恤金支出18.74万元,主要支付死亡人员的抚恤金和因公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29.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28.90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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