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教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219 来源:阜新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目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各类学校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对所属单位和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价。

4.管理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5.负责县域内初中以下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6.负责语言文字有关管理工作。

7.管理教育局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及使用计划;监督审计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全县校舍维修计划并分级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教师、校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调配、招聘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做好助学贷款和贫困生就学资助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局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直属单位校级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考核等具体工作,同时配合县委做好局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规划、预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单位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县委统战部做好局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政绩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文字综合和文秘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协调、督办工作;协助局各室组织筹备大型会议、活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档案晋级,文件收发、传递、归档及信息报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及综合性会议等准备工作;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的调研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局内各股室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制定我县教育部门财务政策、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局直单位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的核算、监督、管理;负责校舍维修计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装备投资计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审查局直属单位决算内、外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局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2)人事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行政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教育系统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并指导聘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劳保福利工作;协调工伤医务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3)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发展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管理、改革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课程与教材管理工作;负责初中结业、毕业及升学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县中考政策制定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育教育、训练及课外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大型体育赛事;负责全县中小学国防教育;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军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前教育(包括民办学前教育,下同)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管理和考核办法及规章制度;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幼儿园教材的管理;组织开展四星级及以下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负责学前教师队伍培训;按有关要求做好园所安全教育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4)民族教育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制订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学校课程和民族教材管理;协调落实有关少数民族教育的招生考试、干部和教师的培训等有关事宜;开展民族教育教学活动;综合管理少数民族学前、基础、中等和成人、职业技术教育;按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5)职业教育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与综合管理全县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制订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布局调整;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的的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全县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初中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教育与再就业培训工作;规划、管理和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社区居民、农村农民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指导和监管工作;按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安全教育工作。

(6)安全和信访办公室。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全县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培训;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教育局机关(一级决算单位)。

所属一级决算单位共52所:蜘蛛山小学、东梁学校、佛寺小学、新民小学、伊吗图学校、卧凤沟小学、旧庙学校、八家子小学、哈达户稍小学、福兴地学校、务欢池学校、塔营子小学、扎兰营子小学、建设小学、平安地小学、大巴蒙古族小学、招束沟小学、苍土小学、沙拉蒙古族小学、泡子学校、泡子蒙古族小学、大固本小学、十家子学校、老河土小学、王府蒙古族小学、七家子小学、大五家子学校、红帽子小学、紫都台小学、化石戈小学、于寺学校、富荣镇学校、大板蒙古族小学、国华小学、太平小学、阜新镇学校、教育服务中心、县高中、蒙古高中、第二高中、蒙实验中学、职业教育服务中心、县蒙古初中、县蒙古贞初级中学、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县蒙古族实验小学、县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启智学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00359.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228.4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228.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13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35%。主要是普通高中收费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3779.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77%。主要是课后服务费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180.58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一是课后服务费收入;二是人员工资升档方面收入。

(二)支出总计100359.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054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0.2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007.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85.65万元

2.项目支出9818.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8%。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719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一是课后服务费支出;二是人员工资升档方面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22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10.39万元,项目支出9818.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1.57万元,降低0.43%,主要原因: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包含上年结转资金4461.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28.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77266.42万元,占8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3.82万元,占11.48%;卫生健康支出943.61万元,占0.99%;住房保障支出6084.6万元,占6.3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教育支出77266.42万元,包括:

1)教育管理事务2078.7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普通教育71861.52万元,主要是学前教育537.33万元、小学教育29494.86万元、初中教育24428.3万元、高中教育等支出5771.7万元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1629.33万元。

3)职业教育1787.31万元,主要是职业高中教育支出。

4)特殊教育300.75万元,主要是特殊教育学校支出。

5)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1238.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3.82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826.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抚恤1076.73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等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943.6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084.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084.6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维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比上年减少4.3万元,下降55.84%,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1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5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75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24.73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0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5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5410.39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家庭困难初中住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建档立卡贫家庭杂费来减轻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家庭困难小学生寄宿困难资金”,“全县小学非寄宿学生补助”,“全县家庭困难学前教育儿童教育资金短缺”,“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学费”,“中职教育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学费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金额109.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家庭困难初中住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建档立卡贫家庭杂费来减轻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家庭困难小学生寄宿困难资金,全县小学非寄宿学生补助,全县家庭困难学前教育儿童教育资金短缺,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学费,中职教育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学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家庭困难初中住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执行数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免除建档立卡贫家庭杂费来减轻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8万元,执行数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家庭困难小学生寄宿困难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全县小学非寄宿学生补助”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5万元,执行数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全县家庭困难学前教育儿童教育资金短缺”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中等职业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学费”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5万元,执行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中职教育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学费”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阜新县教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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