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5 浏览量:254 来源:阜新县职业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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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始终以“服务县域经济”为宗旨,以服务“三农”为重点,践行“办学围绕市场转、专业围绕产业转、人才围绕岗位转”的了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坚持以“品德树人、技能立业”为校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狠抓教育教学管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教学实践中凝心聚力,学校管理更加规范精细,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平安校园,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县职业教育中心(2018年8月,经阜新县人民政府批准阜新县职业中专、县平安地畜牧兽医职高、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合并成立阜蒙县职业教育中心)始建于1980年。学校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学校党政公文和上级来文的处理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学校印鉴、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人事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教务处
负责组织实施中心的教学工作;组织课程建设和专业改革工作;对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及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负责中心科研工作和全员培训工作。
3、政教处
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及住校生的管理;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4、总务处
负责中心校舍管理及基建项目的实施、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管理;负责中心土地、道路、围墙、运动场地、房屋以及临时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食堂的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中心其他后勤工作。
5、招生就业办公室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招生计划;开展市场调研和论证,根据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及时调整招生计划;负责招生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拟定学生的就业措施和意见;掌握实习就业学生实习信息及就业情况;负责用人单位的调研、联系、收集、管理、发布就业信息 ;负责实习就业学生资格审查、统计报表、工作情况汇总工作 。
6、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办公室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现代职业农民培训、创业培训、普惠制培训、扶贫培训及全县各行各业各类培训工作 。
7、校企合作办公室
负责中心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 ,定期分析校企合作运行情况, 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搭建产学合作、校企融合的平台, 对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规划、协议进行审定并监督执行;负责与行业、企业的沟通联系 。
8、现代农机实践基地
负责全县农用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具操作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机驾驶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机使用安全培训工作 。
9、畜牧兽医培训实训基地
负责组织完成畜牧兽医学科专业的理论教学和技能培养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负责现代职业农民养殖技能的培训工作 。
10、团委
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开展团组织活动;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争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活动 。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711.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35.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6.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27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6%。主要是免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05.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89%。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59.03万元,增长20.38%,主要原因:一是事业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711.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53.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1万元。
2.项目支出357.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主要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中等职业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3.5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3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01万元,项目支出357.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5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5.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920.13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8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50.78万元,占6.5%。
1.教育支出1920.13万元,具体包括:
(1)普通教育12.82万元,主要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职业教育1787.3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8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3.9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抚恤29.81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50.78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99.22万元,自评平均分6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工作。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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